
中国法律系著名的大学有哪些大学?(最好有排名!)
中国法律系著名的大学排名如下:
1、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诞生于1952年,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简称“人大”,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由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列“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入选“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为世界大学联盟成员、亚太国际教育协会创始成员,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3、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改为现名。
北京大学由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2011计划”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九校联盟(C9)及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东亚四大学论坛、国际公立大学论坛重要成员。是国家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的前沿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和国际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窗口。
4、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简称“武大”,是一所位于湖北武汉市的综合研究型大学,其办学源头溯源于清朝末期1893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已有一百多年历史,1913年改名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 1926年组建国立武昌中山大学,1928年定名国立武汉大学,是民国四大名校之一。1949年新中国成立更名武汉大学沿用至今。
5、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诞生于1911年,简称“清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为九校联盟、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亚洲大学联盟、清华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低碳能源大学联盟成员。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涵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入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国大陆地区第七所AMBA、CFA协会认证院校。
7、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简称“西政”,位于中国直辖市重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是新中国建立的政法类高等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重点大学,全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地,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千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46项,以李昌麒教授为专家的“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项目,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是重庆市高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零的突破。
8、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简称吉大,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始建于194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的学府,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亚太国际教育协会、21世纪学术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
9、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简称“中大”,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是中国南方科学研究、文化学术与人才培养的重镇。中山大学是教育部和广东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同时也是“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10、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简称厦大(XMU),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福建省和厦门市共建,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入选“1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全国31所副部级中管高校。
扩展资料:
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法学(英文:law,science of law,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思想最早渊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
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学专业
1、中国人民大学,2、复旦大学,3、北京大学,4、南京大学,5、中国政法大学。
1、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人大”,由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111计划”、“2011计划”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2、复旦大学(Fudan University),简称“复旦”,位于中国上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国家双一流(A类)、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是一所世界知名、国内顶尖的全国重点大学。
3、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诞生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之名创办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
4、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位列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21世纪学术联盟和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成员。
5、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位于中国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中国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
扩展资料:
法学系(Department of Law),又称法律系、法律学系,是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中开展法学教育的教学单位。相对于法学院而言,法学系要略小些。
法学系,又称法律系、法律学系,是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中开展法学教育的教学单位。前者如新中国“五院四系”中的“四系”,即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今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律系(今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律系(今吉林大学法学院);后者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学系 百度百科——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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