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作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刚找到一份工作,还不是很熟悉,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才会顺利通过试用期?... 刚找到一份工作,还不是很熟悉,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才会顺利通过试用期?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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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币收藏1
2019-05-28 · TA获得超过68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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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3. 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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蹈惜双K

2019-05-28 · TA获得超过331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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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这个“录用条件”必须是用人单位已经告知给劳动者的,不能“暗箱操作”、“内部控制”。否则,劳动者可以以不了解该规定为由而否定用人单位的解除理由。如果用人单位未特别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的,司法实践中常把招聘广告的内容作为录用条件。

第二,要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作进行考核,以此确认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第三,要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过了这个时间,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而只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还要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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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辉2000
2019-05-04 · 人生情感,感悟人生!
辉辉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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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在工作试用期期间很多东西刚接触没有那么快上手,一定要和同事打好关系,不求他们会无私帮助你,至少不要出现事事针对你,即使有问题不是你造成的,老板或者上司依然会对你减分,他会认为你融不进这个团队里,毕竟现在是团队作战而不是单枪匹马,做事勤快点总没有错,不要认为有些事不是你自责范围之外就不做,还是回到团队这个问题,这是整个团队的事情,自然也包括你,当然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那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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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权御天下
2019-05-25 · TA获得超过2.9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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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也要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试用期内,劳动者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的延长或者缩短都属于双方约定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6、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7、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8、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9、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打电话应尽量简短,不要和朋友在电话里聊天,侃大山。二、领导安排的工作应拟好计划,抓紧落实,力求提前或准时完成,不要等到领导来催。11、遇到不懂或没把握的问题,应主动向老同事或领导请教,木要觉得丢“面子”。12、不要在领导前面打其他试用者或同事的“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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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c4f7368
2019-05-05 · TA获得超过47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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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解除的时限
如果劳动者被证明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转正为正式员工。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负有法定的举证义务,即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单位未能举证,其主张就不能被法院所支持。
如果公司无法当面送达终止通知,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告知,比如打电话通知,或将通知送至其家中等。若公司延迟至试用期满后才通知,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2、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替代金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主要为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3、试用期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证据,不得凭主观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标准,首先要证明单位的录用条件,例如公司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聘信息中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其次证明对该员工进行考核而不符合录用。
若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可能会被认定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会判令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非因工负伤或者患病,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并且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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