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能和谐相处。因为人本来就属于自然。
法人的权利能力盯肢备:
法人在法律限制内,有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之能力,但专属于自然人之权利义务除外。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律上的限制;
(1)公法人的保证限制
担保法8: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法9: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2)法人超越其目的的法律行为的效力
合同法50:法人或者其凯毁他组织的法饥搭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