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是否可以和谐共处呢?
在古代社会,自然是人类的主宰,人们把自然神化,对自然顶礼膜拜,认为山有山神,河有河神,干旱求龙王降雨,遇事求神保佑。
近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业革命的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机器轰鸣田野,卫星遨游太空,人们认为自然是人类征服的对象,人们可以主宰自然。
但是,随着人类活动规模的扩大,土地荒漠化臭氧层空洞,洪水肆虐,物种减少正严重威胁着人类自身的生存。
人们重新审视人和自然的关系,认识到自然是人类的朋友,人和自然应该和谐相处,强调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理。
这说明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是客观的,它先于人和人的意识而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
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认识和改造自然,使其为人所用,但是,人的活动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否则就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环境破坏、生态危机等问题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就是证明。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主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之间的关系,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扩展资料:
人类社会是一个依靠社会生产而存在的社会。现代人类生活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全部来源于社会生产,所谓社会生产,就是以人类的劳动力付加在客观物质之上,使之从社会生产资料成为符合人类生活需要的生活资料。
要完成这一过程,首先是对客观劳动对象本身性质的研究和认识,但是,这种主观认识未必一定正确,因此,对于每一种主观认识都要经过反复的验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