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中,能不能写离职原因?
所谓“真实原因”一般是让人不太愉快的,就像马云说的,无非是钱不到位或者心委屈啦,比如你跳槽后会升职、会加薪,再比如你看不惯公司的某些制度,再比如你对某某有意见等,说实话,谁爱听这些、谁能帮你解决这些呢?而且,我们无论出于公心还是私心都未必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
第一,出于公心希望在最后给公司献言献策。这是很多有离职谈话的单位老大最希望听到的,按理说应该是好聚好散的典范。不过,在实际执行中,很难有这样的效果。
一方面,你觉得不对不好的事或者人,未必真的不对不好(谁能保证你就是对的呢?);另一方面,一个人在某个位置上,一个看起来奇怪却成为惯例的制度,都有支撑它的原因,未必就是能改变的哦。
当然,如果你掌握某人徇私舞弊、欺上瞒下等十分恶劣的行为的证据,而你恰恰又恨他,最后在离职谈话的时候爆料也不是不可以,但不算厚道,自己权衡吧。
第二,出于私心希望最后痛快痛快。很多人在单位时不得志,最后了希望能痛快痛快。但这就很幼稚啦。虽然一个人在离职的时候相对是高光时刻,受瞩目会多一些。但千万别觉得自己了不起了,实际上没人真正在意一个离职的人说什么,除非你的话对他接下来想要做的事有用。都要离职了,何必还要给人挡枪呢?
最后,到底怎么写离职原因1.正式书面离职前有两个前提:
一个是最好不要突然地把离职报告拍领导桌上,这样有什么真实原因、有什么诉求,也许还有谈的空间。
一个是最好不要直接主管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其他同事都知道你计划离职了,别无形之中给自己添麻烦。
2.离职原因写什么?
一般来说,“个人原因”是万能的,不用再具体说个人想学习啊、想发展啊什么的,这是跟应聘单位说的啊。
当然还有二班的,比如照顾家人之类的,个人私人需求,反而是可以正大光明的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