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应不应该收费,不收费的好处是什么
不应该,回到音乐这个事,“开放”,应该是对所有的网络消费者的开放,而不是对所有的平台开放,就版权而言,离不开版权拥有方的利益。
可以说,抛开版权拥有方的利益谈开放,都是耍流氓。既要开放,也要有限制。这种限制,必须以保护版权拥有方的利益为前提,不然,前面所有的为版权保护所做的努力,都会付诸东流。比如腾讯音乐娱乐版权独家,不是指版权垄断,而是指版权独家代理。
独家代理的意义是帮助行业打击盗版侵权,有助于建立良性商业模式,对于音乐人和用户都有好处。独家代理对于音乐版权方是有直接好处的,他只需要和一家代理合作,就可以节省大量的交易成本,从版权角度来看,独家代理,对版权的控制力是大于多家的。
扩展资料
在音乐版权“共享”这个事上,还是要遵循市场规律的,最终还是靠各方在“给”和“拿”两个方面进行博弈,妥协,平衡。事实上,腾讯拥有1700万首曲库,除了维护正版外,腾讯一直积极推动与各大平台达成版权转授权合作,授权给其他平台的歌曲就有几百万首。
版权规范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音乐版权保护最根本的是保护音乐创作与传播,这才是真正的情怀。如今各家在线音乐平台都在积极推动正版化,所谓拿不到版权的实质,或源于单一商业模式和小众市场难以获得版权方青睐,或是对版权的尊重和投入力度还需再上一个台阶。
对于音乐的版权,免费的思维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基本的商业逻辑本身,离不开成本和收益,离不开基本的供需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