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星的收入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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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一线明星大多是一年上千万元的收入,甚至上亿元,相比于普通百姓一年可怜的十万元左右的收入,真可谓是天上地下的差别,普通人恐怕奋斗一辈子都难以赚到这么多钱。于是有不少的人心里出现了不平衡,认为这是社会分配的不公平。
大牌明星可以收获全社会的掌声和鲜花,他们出演各种大电影,担任主角,接拍高价的广告,到处走穴赚出场费;但是二三流的明星却没有这种待遇,他们在电影里只能担当配角,只能接拍不知名的广告,出场费也少的可怜。按理说,他们的演出水平并没有如此大的差距,何以收入相差悬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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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体育这些文化行业的特点是“赢者全吃”。从经济学的角度上分析,赢者通吃的根源在于这些明星提供的产品是公用物品,公用物品的特点就是可以让许多人共同享受,而不会互相排斥。
大部分人在观看电影或是听音乐时,肯定都想要看或是享受最好的产品和服务,但是我们可能没有专业人士的水平,对电影和音乐有那么高的鉴别能力 ,所以能够依靠的只能是明星的市场影响力,首选的自然是大牌明星的电影和音乐,他们所积攒的人气越来越多,自然市场的需求就越来越大。明星的高片酬一方面是该类行业的特点,另一方面是我们大部分人的水平才导致了明星的高片酬。
看看现在明星的竞争市场吧,不少的俊男靓女奋不顾身的投入到明星大队中来,一线明星的数量又是极其稀少的,真可谓是万里挑一,我们只看到了一线明星的收入高,却没有看到成千上万的年轻人倒在了通往明星的道路上。他们所受到的压力,不论是身体上的还是生理上的,常人一般难以忍受,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易患抑郁症的群体等等。
这和其他行业一样,处在行业最顶尖的位置吸取了最丰富的资源,可能就是全部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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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的发明研究是对人类社会有巨大贡献的价值,而明星的演出又有什么价值呢?
他们拿科学家做例子,认为一个科学家辛苦研究的收入却抵不过明星十几分钟的出场费,以此想要说明中国人不重视知识,却喜欢看那些他们称之为“戏子”的演出,于是“无知的中国人”“可悲的中国人”的论调出来了。
看到很多人都拿那些做出重大发明的科学家做例子,看他们虽然收入不高,但是却做出了改变,比如屠呦呦发明了青蒿素可以治疗千万人的疟疾,袁隆平发明了杂交水稻,造福了几亿的穷人但是一旦将这项专利收费的话,她一定也是亿万富翁,他们并没有选择这条道路,是因为他们的道德崇高,不过多的在乎收入的多少,心里想的是全人类的福祉。
而当科学家能够将自己的发明投向市场的话,我们会发现那些最富有的商人绝大多数又是科学家,例如比尔盖茨发明了Windows系统,乔布斯发明了苹果手机,马化腾发明了QQ和微信,马云发明了电商模式,李彦宏发明了搜索引擎模式,这些人都是世界的顶级富翁。
而关于文科方面的新思想理论的发明本身都并不是受市场欢迎的,这种盛行是需要时间的检验,它们的道路注定充满曲折和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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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的价值在于他们的社会影响力,他们所出演的电影或是所演唱的歌曲绝不仅仅是作品本身,更重要的可能是其后的连锁反应。
一部电影或是音乐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教育,旅游餐饮,化妆等等行业都有不小的促进作用。现在的韩流席卷亚洲,不少国人远赴韩国只为参观韩剧里的拍摄地点,顺便还能在韩国本地整容。据估算,韩国在文化产业中每投入一美元,在相关的行业中可以有35美元的产出,这其中明星影响力的作用应该是巨大的。
另外一个明星的收入不仅仅是属于他个人的,他的背后是相当大的制作团队,有发型师、助理,经纪人、指导老师、司机、保安等等,背后是无数人的就业机会,这些人都是依靠明星的收入生活。从上述的经济分析中:我们就可以明白明星所做出的贡献远远大于他们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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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是一个“正和博弈”的社会,也就是说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别人增加的财富不影响自身财富的变化,甚至可以带动自己财富的提高,所以整个社会的产出可以不断增加。
中国的舆论环境对待明星不太友善,关键就在于我们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别人收入的提高或许可以带动自己收入的相应提高,道理在上段已经阐述清楚了。现在我们打击高片酬,不仅仅是对我们选择高质量作品的权利的剥夺,只能看较低水平的作品,同时还拖累了相关产业,使得一部分无辜的人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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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这么高的片酬与自身的烂作品成为反比,一方面拿着高片酬,一方面却没有什么拿的出手的作品
这是目前市场上作为流传的依据。
那些明星的高片酬本质上是由于我们群众暧昧的态度导致的。一旦人民群众不认某个流量明星的话,那么也就不会存在高片酬了。
明星的片酬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这是投资商认为自己能够在明星身上赚到更多的收益,所以才愿意在明星上投资,这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很多人会说演员的演技不符合所拿的片酬,这不是我们群众所关心的事,这是那些为明星投资的人所关心的事。
高片酬和低片酬,好演技与烂演技,喜欢和讨厌,这些都是属于价值判断,是因人而异的,就不应该有外界的,我们认为片酬高是因为以自己的收入为参照物,中国目前的社会贫富差距仍然很大,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人抱怨别人的收入高。
其实说到底,所有的谴责都是对自己收入水平低这一现实的不满,我们现在对高片酬的明星有如此多的微词,还不如切实想办法提高自己的收入吧。
从经济学角度来认识和分析,明星属于特殊商品,其价格应该符合价值规律并受供求定理影响。福布斯明星榜排名第一的姚明年收入达3亿8千8百万人民币;而中国内地大中型城市人均GDP最高的克拉玛依市,因为拥有特殊能源才使得人均年收入达到34901元。明星排行榜上末尾的非一线明星年收入已达408万人民币;而中国内地大中型城市人均GDP最低的兰州市只有3681元,至于较为落后的中小城市、甚至是更为贫困的西部农村地区,人均收入水平可想而知。从这两组数据的对比中,我产生诸多疑问:明星为何主要集中在体育和娱乐行业,而木匠和管道工等行业为何不存在超级明星?明星的收入为何如此之高?明星的劳动力价格是否偏离了明星创造的价值?是否违背了价值规律?
从需求的角度看:第一,公众对明星的精神需求不断增大。如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所述,公众对这类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人群具有一定程度的关注,这种关注度形成一种精神需求并不断提升,甚至达到信赖及崇拜。为能看到高水平的体育或影视表演,得到一种良好的享受,公众愿意为得到这种精神享受出高价。因此,明星收取高价是公众基于自身需求自愿给付的,导致其劳动力价格不断增长。第三,企业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升。第二,企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有一位拥有良好公众形象的明星代言,会产生更大的宣传效力,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企业的产品信誉,增加产品销售量,使企业获得更多利润。企业愿意为明星付高额报酬,以保持更持久、更丰厚、不断增长的产品销售利润。因此,明星的劳动力价格会随着企业利润的增大而增加。在公众的需求和企业的需求中又存在着一个新的需求,我把它称为社会需求。当公众的某种需求被集中化,被大部分人所认同时,这就将公众需求转化为社会需求。我认为,公众需求和企业需求并不是单独存在的。企业的需求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必然和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合,即满足公众的需求以及社会的需求,这其中包括优秀的影视表演,歌曲,舞蹈,甚至是优秀的道德品质。所以我认为明星其实就是被资本控制下用来满足公众需求(社会需求)的特殊商品。你们所喜欢的影视,舞蹈,歌曲都是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比如,影视里面来上一段激情戏的效果比没有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你们被明星的某些道德品质吸引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些品质中一些是明星本身的品质,其中一些是社会需求的品质。
从供给的角度看:第一,明星是一种垄断性极高的稀缺资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想要成名的人很多,但是概率却很小,而且超级明星在不断减少,维持知名度的时间也在缩短。这使得明星的供给量是有
限的,超级明星甚至出现稀缺,从而导致劳动力价格高。第二,明星的培养成本很高。最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是教育,而对于明星来说,这种教育的投入可以理解为在成名前为自己的各种投入,且这种投入远远大于普通劳动者。例如,运动员放弃欢乐童年、温暖家庭与正常学业,进行非常人所能忍受的艰苦训练,这精雕细琢的过程非常人能完成。因此,高成本必定会带来较高的劳动力价格。
综上所述,明星的高收入是由其供求关系决定的。从市场供给与需求的角度考虑,一方面明星这种要素其供给极为稀少,供给曲线缺乏弹性;另一方面,社会对明星这种要素的需求是无限扩大的,明星的需求是富有弹性的。供需两方面共同导致明星的价格(收入)不断上升,因此明星的高收入从理论上来讲是合理的,没有违背价值规律。但是这种供求关系的背后让我看到的不是明星有多努力,而是看到了目前大众对于此类需求的畸形和疯狂。《人民的名义》中近40位的资深戏骨总片酬只有4800万元,占成本不到40%,远低于一些“小鲜肉”的价格。而圈内当红演员的片酬动辄一部戏就要4000万起价,有的甚至达到亿元。在今日头条近日公布的《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上,100位名人去年一年的总收入达到70亿9530万元——虽然这份榜单是针对两岸三地的所有名人,但是,上榜的100位名人中,仅有林丹、朗朗两人不属于影视歌行业。所以,这份名人收入榜几乎就是一份影视歌明星收入榜。10个人,一年,赚了17亿。榜单前10位名人的收入总和近17亿元,前三十名的收入超过了35亿元,前五十名的收入近50亿元。入选的门槛是2500万元,其中收入过亿元的名人共有14位,他们的收入总和(21亿4810万元)占榜单总收入的30.27%。范冰冰以2亿4400万元拔得头筹,鹿晗收入1亿8160万元位居第二,周杰伦以1亿8150万元收入排名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