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和金和约签订后形成了怎样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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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时期对金国签订了三大合约,合约签订后两国所形成的政治局面分别是:一、1641年签订了“绍兴和议”,这之后两国维持了二十多年的和平,之间两国偶尔有些冲突,但冲突规模都不大,直到1161年金海陵王完颜亮撕毁合约伐宋。“绍兴和议”确定了完颜亮提出的,秦桧极力提倡的“南亦南”,“北亦北”的主张,即南宋境内的汉民规南宋,北方的汉民规北方,形成了北方汉民不能回到南宋的局面。二、送隆兴二年即1164年,宋金两国签订了“隆兴和议”,之后两国近四十年和平相处,宋孝宗皇帝一改宋高宗时期贪污腐败,腐化堕落的局面,天下太平安乐,史称“乾淳之治”,金朝经济也得到了发展,史称“小尧舜”。三、1208年宋金两国签订了“嘉定和议”,规定宋金两国为叔侄之国,金为叔,宋为侄,宋每年给金岁银由二十万两增至三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增至三十万匹,另给金犒军银三百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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