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分配?
一般正常的离婚流程里面,夫妻二人肯定是会谈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的,不管是跟妈妈还是跟着爸爸,这个事情都是要夫妻二人进行讨论的,要把这件事情解决好了之后才能够去办理手续的。如果说没有商量出结果来,那么是没有办法正常离婚的。如果有结果了,那就是以你们商量的结果为准,不过如果出现了两个人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那就只能够去法院起诉了,由法官判决。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怎么会有人不要自己的小孩呢?其实我想说的事,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太多太多了,有些人觉得带着孩子是个累赘,也会影响到自己以后再婚,所以就不要自己的骨肉。一般正常的情况下,夫妻二人要离婚,小孩子在两岁一下或者说还在母乳,那么几乎法官是会把孩子判给妈妈的。因为宝宝还太小了,还在吃奶,根本就离不开妈妈,除非是这个妈妈不要自己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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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个小朋友比较大一点,有个十岁左右了,他已经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和选择能力了,那么法官就会给他机会让他自己选择跟着谁。毕竟他都已经这么大了,什么事情也懂了,那么会根据他的一个选择来决定,毕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如果说这两个条件都不满足,那法院就会根据男女双方的一个经济情况,比如说谁的条件比较好一点,谁对孩子的付出比较多一点,能够更稳定的抚养他的成长来决定。比如说某一方没有稳定的工作,连自己都养不活,那你说法官会判决给他吗?这是肯定都不可能的呀,因为他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能够去养其他的人呢?所以他们一定会为小朋友将来的生活去考虑,而进行一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