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公积金卡的办理一般都是由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所需要的资料在入职时会直接告知,多数单位会以书面形式通告。
2,公积金卡在公积金缴存的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由公司统一办理申请公积金卡业务,到单位人事部向公司申请办理公积金卡,由公司代办申领公积金卡事宜。
4,公司代办人需要携带公司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个人信息核对(变更),到银行公积金柜台进行办理。
5,卡片制作好之后,银行公积金管理处会发短信,提醒单位领取公积金卡,时间大约在2~3个月,到时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