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世界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9客观世界是我们的主观意识所要认识的唯一对象。
为了便于理解,将客观世界主观人为地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自我的客观世界;另一个是自我以外的客观世界。
自我的客观世界是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客观世界。相对来说,这是一个经由我们自己来支配、来把握的客观世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非常丰富、非常精彩、非常令人着迷。按照我们的传统习惯,自我的客观世界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物质的自我;另一个是精神的自我——精神的自我,就是意识的自我,反过来说就是“物质的自我”的认知体系、就是“物质的自我”对于“物质的自我”的客观世界以及“物质的自我”以外的客观世界的双重反映。而物质的自我,也就是构成我们身体的物质系统[包括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生殖系统等]。总之,物质的自我包括组成我们身体所有物质系统的所有器官、所有细胞、所有分子、所有原子、所有微观的基本粒子;精神的自我,也就是存在于我们大脑之内的我们对于客观世界{包括我们自身}的映象、体验和感受。站在主观的角度,精神的自我就是我们对于客观世界的一系列的看法、想法、观念和态度;站在客观的角度,则精神的自我其实就是贮存于我们大脑之内的、能够把握和支配我们的言行举止、甚至于能够影响或决定我们人生命运的相关神经细胞的特殊电场、特殊电流。这即是说,人类的精神的自我的存在,其实就是人的生命个体有别于世间其它万物的生命的能量存在、亦既人的生命个体有别与世间其它万物的特殊的作用力的存在。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意识概念相比较,精神的自我就是意识的范畴;精神之外的自我就是物质的范畴。
对于物质的自我,我们每个人都是很容易理解的,而正是精神的自我,使得我们连同整个客观世界都充满了神秘色彩,哲学也由此展开它漫长而又曲折的论战之路。事实上,时代发展到今天,只要我们学习一些关于人体大脑生理功能及人类自我意识发生发展的相关的科学知识,我们就能够了解我们精神的自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说,那种依然认为精神的自我是凌驾于我们的肉体之上的灵魂的看法和观念早就已经过时了。而那种将我们精神的自我同各种各样的神灵联系在一起的思想和观念则只能充分地说明:虽然是现代人类,但是我们中的一部分人依然沉迷在先祖们对于人类精神自我的模糊认识的基础之上。
说到自我以外的客观世界,那简直就是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客观世界。总之,站在空间的角度,它包括我们自我以外的全部客观世界;站在时间的角度,一切过去的、现在的所有的客观存在都是客观世界的实际内容。想想看,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有自己的生身父母、兄弟姐妹、同学师长、民族国家。作为现实的人,我们时常会面对我们的生活用品,我们会时常面对我们多变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我们有些人身处喧闹的城市、有些人身处恬静的乡野、有些人面对着汹涌的河流、有些人则面对着挺拔的高山、如此等等。跟过去的人相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算是万分幸运的人。现在,科学家们用他们辛勤的劳动告诉我们,我们同所有的动植物一起共同拥有一个地球家园——我们的地球位于太阳系。太阳是一个半径具有6370公里的大球体,并且,太阳已经在浩渺的宇宙太空中飘泊了将近50亿年。地球很大,但它仅仅只是太阳系八大行星之一,仅仅占据着太阳系极小的空间。太阳系有多大?科学家说,即便我们乘坐宇宙飞船,用几十代甚至上百代人的生命延续,也无法到达太阳系的边缘。而太阳仅仅只是银河系内至少1000亿个恒星中的一个,而这1000亿个恒星都各自有甚至比太阳系还要大的宇宙空间。可是就银河系而言,它还只是人类所知道的宇宙空间大约1400亿个星系中的其中一个。
总之,包括我们自己在内,我们的客观世界就是这样的没有止境。现在,虽然我们知道的已经够多了,但是,我们的客观世界之中依然存在着我们并不知道的太多的实际内容。当然了,问题在于,我们是认识的本原体,我们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去不断地认识我们的客观世界,我们有足够的经验和智慧科学地反映我们的客观世界。
确立整体的客观世界的思维方式,是我们具备起码的哲学思维和修养的第一步。站在自然科学的意义上,正确的世界观其实就是正确的宇宙观!
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历经了漫长而又曲折的历史过程。认识客观世界的动力,一方面源自于我们安身立命的万千无奈;另一方面源自于我们对于我们所处的客观世界的无限好奇。安身立命是我们的根本;而好奇心则是自然赋予我们的强力武器。而好奇心的内在动力,又正好源自我们对于自身命运的密切关注。事实上,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认知,尤其对于哲学问题的不断追思,根本上源自于人类对于自身命运的关切、关怀。对于客观世界的不断认知,是一切宗教、科学、艺术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因而,建立一套符合科学主义的客观世界的基本看法、基本观念,直接地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决断方式,在更深的层次上,它还进一步影响我们的生活方式、处世方式。
客观世界是唯一的,只是我们人类理解各一、众说纷纭!
存在论
下一篇. 具体事物
为了便于理解,将客观世界主观人为地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自我的客观世界;另一个是自我以外的客观世界。
自我的客观世界是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客观世界。相对来说,这是一个经由我们自己来支配、来把握的客观世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非常丰富、非常精彩、非常令人着迷。按照我们的传统习惯,自我的客观世界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物质的自我;另一个是精神的自我——精神的自我,就是意识的自我,反过来说就是“物质的自我”的认知体系、就是“物质的自我”对于“物质的自我”的客观世界以及“物质的自我”以外的客观世界的双重反映。而物质的自我,也就是构成我们身体的物质系统[包括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生殖系统等]。总之,物质的自我包括组成我们身体所有物质系统的所有器官、所有细胞、所有分子、所有原子、所有微观的基本粒子;精神的自我,也就是存在于我们大脑之内的我们对于客观世界{包括我们自身}的映象、体验和感受。站在主观的角度,精神的自我就是我们对于客观世界的一系列的看法、想法、观念和态度;站在客观的角度,则精神的自我其实就是贮存于我们大脑之内的、能够把握和支配我们的言行举止、甚至于能够影响或决定我们人生命运的相关神经细胞的特殊电场、特殊电流。这即是说,人类的精神的自我的存在,其实就是人的生命个体有别于世间其它万物的生命的能量存在、亦既人的生命个体有别与世间其它万物的特殊的作用力的存在。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意识概念相比较,精神的自我就是意识的范畴;精神之外的自我就是物质的范畴。
对于物质的自我,我们每个人都是很容易理解的,而正是精神的自我,使得我们连同整个客观世界都充满了神秘色彩,哲学也由此展开它漫长而又曲折的论战之路。事实上,时代发展到今天,只要我们学习一些关于人体大脑生理功能及人类自我意识发生发展的相关的科学知识,我们就能够了解我们精神的自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说,那种依然认为精神的自我是凌驾于我们的肉体之上的灵魂的看法和观念早就已经过时了。而那种将我们精神的自我同各种各样的神灵联系在一起的思想和观念则只能充分地说明:虽然是现代人类,但是我们中的一部分人依然沉迷在先祖们对于人类精神自我的模糊认识的基础之上。
说到自我以外的客观世界,那简直就是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客观世界。总之,站在空间的角度,它包括我们自我以外的全部客观世界;站在时间的角度,一切过去的、现在的所有的客观存在都是客观世界的实际内容。想想看,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有自己的生身父母、兄弟姐妹、同学师长、民族国家。作为现实的人,我们时常会面对我们的生活用品,我们会时常面对我们多变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我们有些人身处喧闹的城市、有些人身处恬静的乡野、有些人面对着汹涌的河流、有些人则面对着挺拔的高山、如此等等。跟过去的人相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算是万分幸运的人。现在,科学家们用他们辛勤的劳动告诉我们,我们同所有的动植物一起共同拥有一个地球家园——我们的地球位于太阳系。太阳是一个半径具有6370公里的大球体,并且,太阳已经在浩渺的宇宙太空中飘泊了将近50亿年。地球很大,但它仅仅只是太阳系八大行星之一,仅仅占据着太阳系极小的空间。太阳系有多大?科学家说,即便我们乘坐宇宙飞船,用几十代甚至上百代人的生命延续,也无法到达太阳系的边缘。而太阳仅仅只是银河系内至少1000亿个恒星中的一个,而这1000亿个恒星都各自有甚至比太阳系还要大的宇宙空间。可是就银河系而言,它还只是人类所知道的宇宙空间大约1400亿个星系中的其中一个。
总之,包括我们自己在内,我们的客观世界就是这样的没有止境。现在,虽然我们知道的已经够多了,但是,我们的客观世界之中依然存在着我们并不知道的太多的实际内容。当然了,问题在于,我们是认识的本原体,我们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去不断地认识我们的客观世界,我们有足够的经验和智慧科学地反映我们的客观世界。
确立整体的客观世界的思维方式,是我们具备起码的哲学思维和修养的第一步。站在自然科学的意义上,正确的世界观其实就是正确的宇宙观!
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历经了漫长而又曲折的历史过程。认识客观世界的动力,一方面源自于我们安身立命的万千无奈;另一方面源自于我们对于我们所处的客观世界的无限好奇。安身立命是我们的根本;而好奇心则是自然赋予我们的强力武器。而好奇心的内在动力,又正好源自我们对于自身命运的密切关注。事实上,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认知,尤其对于哲学问题的不断追思,根本上源自于人类对于自身命运的关切、关怀。对于客观世界的不断认知,是一切宗教、科学、艺术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因而,建立一套符合科学主义的客观世界的基本看法、基本观念,直接地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决断方式,在更深的层次上,它还进一步影响我们的生活方式、处世方式。
客观世界是唯一的,只是我们人类理解各一、众说纷纭!
存在论
下一篇. 具体事物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