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班规及惩罚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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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班规及惩罚措施有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发展新团员的工作,负责对团外积极分子的帮助、引导,使之尽快达到团员标准。负责向支部建议召开支部会议或团员大会,讨论研究发展新团员,一经批准,则具体负责组织,主持会议。
支部宣传委员,具体负责本班团员各项活动及好人好事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向本班全体同学宣传,使同学学有榜样;一方面向校团委及上级部门、有关新闻单位宣传。
使上级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对团员及同学中的不良倾向,凡带有普遍性的,也有在一定范围内宣传的义务,以便引起有关单位与个人的警觉,及时加以控制。
班规细则
班委会设学习、生活、体育、文娱4位委员,加常务班长一人,共由5人组成。极特殊情况下,可设副班长(或称班长助理)一人。学校要求设的劳动委员职责由生活委员承担,卫生委员职责由体育委员承担。
学习委员负责全班同学课内期末统考科目学习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各学科科代表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各学科兴趣活动小组的工作负责考试前每位同学的考场安排。
负责考试后,统计各学科成绩,统计每个人的总成绩,统全班各学科的平均分和总平均分;负责计算同学何处估算成绩与实际成绩的差距,对差距超出要求者,予以惩罚,负责同学互助组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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