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积极推行()的外交政策。
以邻为善。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一切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又是各国人民自由平等交往的必要条件。
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内政是实现各国之间和平共处的根本保证。
平等互利是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必然发展.在新世纪,我国将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上一切国家友好交往、平等相待、互利合作,推动人类进步事业不断前进。
扩展资料:
一维护和平、反对武力。
二、相互尊重、主权平等。
三、自主选择、求同存异。
四、互利合作、共同发展。
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既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的发展促进和平。
将继续推动世界多极化,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各国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
积极倡导多边主义和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主要内容的新安全观,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在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
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互利合作,维护与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进一步发展同发达国家的关系,努力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汇合点,妥善处理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