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负责人需提供什么证件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一份,须有“本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内容。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一式二份。
4、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须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准予注销通知书”或者“准予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变更注册(仓库)地址,须提交注册、库房地址租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地理位置方位图,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示意图两份;实际地址未变而改变街名门牌号,需提交当地派出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6、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须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个人履历、身份证、学历及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7、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涉及到资产变动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对资产处置决议两份;企业并购、转让资产的需提交双方的协议、合同等材料两份;对原企业为全民(国有)或集体所有制改制的,需提交企业改制方案批复、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确认书或国有资产处置通知书、职工安置意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8、变更经营类别和范围的,涉及增加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需提交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和经营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明细。
扩展资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章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与换发
第十三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第十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
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 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第十六条 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后,应由原发证机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药品经营许可证》( 零售)变更
1、《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1.1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许可证编号应与《药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事项,需提交上级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4、变更企业名称的,还需提交:
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变更通知书或与原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号相同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② 有限(责任)公司还应提交公司章程(最新)、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涉及股权变更的应提供股权转让协议书;国有企业改制的,应提交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改制批复,资产评估报告及结果确认文件;
5、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还需提交:
①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任职文件、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劳动合同;
② 有限(责任)公司还应提交公司章程(最新)、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涉及股权变更的,应提供相关文件;
③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申明;
6、承诺书;
7、 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2019-07-22 · 公事通,企业资质供应商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登记事项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申请变更的电子文本
4.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变更事项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
1.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任职的决议;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授权)文件
2.拟变更人员的个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审查后原件退还)及复印件
3.上述人员由其他单位调入的,须由原单位出具调离或辞职的证明文件
4.拟变更人员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说明文件(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注意见)
变更经营范围:
1.《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2. 质量管理人员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审查后原件退还)及复印件
3.仓库方位平面布局图。须标明仓库名称、详细地址、总建筑面积和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及其面积
变更注册地址:
1.注册地址(含经营场所)发生迁移的,应提交标明详细地址、方位、面积的经营场所的功能布局平面图
2.拟迁注册地址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原件(审查后原件退还)及复印件
3.注册地址(含经营场所)未发生迁移的,只需提供注册地址(含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证明文件。
变更仓库地址(含增减仓库):
1.仓库方位平面布局图。须标明仓库名称、详细地址、总建筑面积和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及其面积
2.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原件(审查后原件退还)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