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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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在一本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计划进口和计划出口的货物全部进口、出口完毕后,在向海关申请核销前,应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的全部进口、出口明细记录进行复印,在海关将手册核销后,持下列资料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手册核销手续。
(1)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2)间接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3)向海关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4)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通知书》;(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1)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2)间接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3)向海关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4)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通知书》;(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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