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合同工是不是就是正式工?
不是。长期合同工是指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较长的合同工,但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这一名词。
长期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1、待遇不同。
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
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还不缴纳五险,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的。
2、工作权限不同。
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
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
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用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4、含义不同。
合同工就是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当然可以是和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公立医院,前者应该属于事业编制,后者属于企业编制。
正式工这个称谓并不规范,一般可以理解为正式编制职工,也可以理解为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
长期合同工的条件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
第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