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怎么核名
法律主观:
第一步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办理机关,北京各区、县工商局,提交拟设立公司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需要时间5个工作日。第二步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机关,北京各区、县工商局,提供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材料。需要时间5个工作日。第三步刻制印章:办理机关,公安局特行科,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行科审批后,刻制印章。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第四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机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等材料。办理时限:即时办理。第五步统计登记:办理机关:市、区统计局,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15内,持营业执照、公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材料办理。办理时限:即时办理。第六步国税登记:办理机关:区国税局,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房产完税证明或租房协议等材料办理地税登记。办理时限:即时办理。第七步地税登记:办理机关:区地税局、税务所,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居民身份证明、房产完税证明或租房协议等材料办理地税登记。初始纳税申报在企业开始纳税前核定,不在此。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合同、章程;(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