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租客租了店面十年了,当时没签合同也没收他转让费,现在想收回租客硬要收我转让费,或收购他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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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丽又勤俭丶小兔子a
2018-08-27 · TA获得超过37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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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规定,卖房不废租约。但要卖家预先告知下家和租客。租客没有过错,你若告就得告上家才行。
你该签署的是规范合同吧?房屋有无租赁事实,那是有规定条款的,你没细看?事已至此,要么多费周折缠住上家;要么自认倒霉,补偿租客一点钱求人搬出,别无良策了。
你如果能够确认,原上家是在卖出房屋后签的租赁合同,则你可以立即出示买卖合同和产证给租客看,说明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违法的。他若再赖着不走你可以来硬的,因为道理在你这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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