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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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一千八百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
2、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首次住院扣除一千三百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
3、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上的费用,职工门诊、住院“自付一”部分的费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后,仍发生医保范围内“自付一”部分费用,在封顶线以上至五万元以内,可享受40%的互助金。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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