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因为污染了空气。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胡丙鑫等人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8个城市烟花禁限放措施评估发现,与2017年同期相比,2018年除夕夜,多个城市PM2.5数值明显下降,“烟花禁限放措施起到了显著的削峰作用”。
禁限放政策之所以收效显著,是因为它回应了民众对于消解“呼吸之痛”的普遍关切。各地禁限放政策的稳步推进,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正确处理破除陈规陋习与尊重民间传统习俗关系的成功实践;是在用常识、法规凝聚禁放共识背景下的移风易俗。
扩展资料;
根据结构与组成、燃放运动轨迹及燃放效果,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以下9大类。
(1)爆竹类:燃放时主体爆炸(主体筒体破碎或者爆裂)但不升空,产生爆炸声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2)喷花类:燃放时以直向喷射火苗、火花、响声(响珠)为主的产品。
(3)旋转类:燃放时主体自身旋转但不升空的产品。
(4)升空类:燃放时主体定向或旋转升空的产品。
(5)吐珠类:燃放时从同一筒体内有规律地发射出(药粒或药柱)彩珠、彩花、声响等效果的产品。
(6)玩具类:形式多样、运动范围相对较小的低空产品,燃放时产生火花、烟雾、爆响等效果,有玩具造型、线香型、摩擦型、烟雾型产品等。
(7)礼花类:燃放时弹体、效果件从发射筒(单筒,含专用发射筒)发射到高空或水域后能爆发出各种光色、花型图案或其他效果的产品。
(8)架子烟花类:以悬挂形式固在架子装置上燃放的产品,燃放时、以喷射火苗、火花,形成字幕、图案、瀑布、人物、山水等画面。分为瀑布、字幕、图案等。
(9)组合烟花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小礼花、喷花、吐珠同类或不同类烟花组合而成的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禁放烟花爆竹:用常识和法规凝聚共识
2021-02-03
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