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四条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普通话的普及率
2021年6月2日,从教育部新闻发布会获悉,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达80.72%,比2000年的53.06%提高了27.66个百分点,圆满完成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此外,我国境内527.89万人次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