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如: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不同;
(2)与企业交易方面不同;
(3)在竞业禁止方面不同;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不同;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不同;
(6)在出资方面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第六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该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该企业提供担保。
二、普通合伙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普通合伙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不允许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最高限额未规定;
2、有书面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普通合伙注册与有限合伙注册的区别,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1、均承担风险和责任.产权和收益共存 有限合伙注册与普通合伙注册的区别:有限合伙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承担无限责任 2、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有限合伙注册人数2-50普通合伙注册2人以上 6、有限合伙注册不可劳务出资,普通合伙注册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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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对于出资的要求差别不大,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财产份额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只用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无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3、竞业禁止与本企业交易
法律明确禁止普通合伙人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对于有限合伙人而言,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法律并不禁止其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合伙人丧失能力
普通合伙人在丧失偿债能力时应当然退伙,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可能转化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无论是丧失偿债能力还是民事行为能力都无须退伙。
6、盈亏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