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只修不换,车主强烈要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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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车已经多年没有出险,拥有较低的优惠利率,那么作为无责方时,切记不要私了。因为车损估价一般人无法精确计算出来,并且随后几年的保费上涨问题,对方也很难为你承担,直接走保险是最正确的选择,除非认为自己的车损状况非常轻微。
2.遇到全责方耍赖拒赔,可以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一定保留好事故快速处理单,向自己保险公司询问详细的流程。
3.遇到对方保险公司“以修代换”的问题,先明确车辆受损的情况,认为自己的车损较为严重,不要轻易接受这种方案,可以直接拨打对方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没有用,可以再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进行投诉。
4.最终的解决方法,这可能要花费一些时间,那就是到法院起诉,将对方车主和对方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扩展资料
首先,车险修车,要尊重车主的选择,比如有的车主信任4S店,是可以的;保险公司可推荐到有合作的修理厂,但不能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其次,定损裁定权的问题,保险公司确实以修复为主,损坏部分的维修以可恢复性能、安全行驶为准;维修厂定价与车险定损有出入,可能源自当地工时费、配件来源不同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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