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怎么处理
2019-02-28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肯定是构成违约的。既然构成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约定。有约定的,当然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来确定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满足条件的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关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根据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而当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购房者维权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1、如果开发商违反了法定的和约定的交房条件规定而构成逾期交房违约行为时,购房人可当然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为止。
2、因逾期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可依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纠纷解释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按照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赔偿。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开发商逾期时,经(购房人)催告后起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未经催告,在一年内购房者仍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购房人已经按照约定的时间收房,即便是不符合约定或法定的条件而交房,则开发商也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而承担因其他违约行为而带来的违约责任。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便是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仍然可以免责。
一是,因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里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实践中,开发商往往将“规划变更”列为不可抗力而试图免责。笔者认为该条款的法律效力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政府规划部门依职权主动调整规划,则需依法承担由此而给开发商带来的损失;如果开发商申请规划变更且获批,则当然应该承担因此给业主带来的损失直至业主有权解除合同。总之,不可抗力的范围和情形是法定的,不可认为扩大和解释。
二是,购房人违约在先,开发商按照合同的约定拒绝交房的;
三是,商品房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法定条件,也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但是购房人认为房屋其他瑕疵等问题而拒绝收房时,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往往不构成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