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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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直接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
理由:请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附:<工资支付暂住人口>(1994年12月6日劳部发[1994'489号)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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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厂推迟几天发工资,你就忍忍吧,老板也有他的难处,如果推迟太久了,你们就去当地村委,他们会给你们调解,如果不成就去当地劳动局告他,等拿到工资后辞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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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地劳动局告他,叫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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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有劳动法吗?去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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