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前已经递交离职申请,到时间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递交了离任申请之后,公司批了么?假如公司不断没有批,有主动去咨询人事那边,跟进状况么?假如是曾经批了,肯定你能够离任的,那你找人事去问啊,为啥还不让走,缘由是什么,得让公司给出合理理由,你闹起来公司就不会敷衍你了~
假如不断没有批,那请你继续跟进吧。一样儿的,你要硬气一点,跟公司谈,我们公司有一个指导,由于公司要俭省开支,所以列入了裁员的名单,就是辞职的时分由于赔偿款的数闹起来了,说不称心公司的做法,不交接工作直接不来公司,最后还不是公司跟他好说歹说,拉下脸来叫人家回来交接。
当然我不是倡议题主学这个指导,但是你本人要辞职的,得把这件事放心上了,时不时得去催催,不能就放他在那儿,你不主动,公司还缺人的时分也不会主动去跟你谈这个事情,那你就很被动了。
你自行准备好交接资料,这不需求等交接布置,更不需求等任何人同意。没人交接你就邮件丢给指导就行了。留意:保管好你的沟通记载和交接资料。
假如你正式的离任申请都曾经发了,那你离任是受法律维护的。假如离任当天你拿不到离任证明、薪资结算,或者公司做出任何诸如扣押你证件的奇葩行为,你直接走劳动仲裁,百发百中。以至假如耽搁了你下一份工作,只需给出足够的证据(例如你下家公司的正式 offer,分明标明时间,只需这个时间是在你离任之后)你还能诉求原公司经济赔偿。
按法律程序走。搜集好你在这家公司一切在职的记载,拍照留存。等到商定时间一到,离任走人。假如不给你出具离任证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