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但是不久就出现了对这一保险的争议,不少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直到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的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到1980年我国全面恢复了国内的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车险直通车,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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