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主要观点是什么
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中国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教育目的,是“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这个教育目的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它明确规定了中国教育目的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指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基本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无论是培养劳动后备力量,还是培养各种专门人才,都需要使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德、智、体、美之间是互相依存、互相联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它自己特有的任务,在实践中不能突出某一个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
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的实践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人的全面发展是在整个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实现的。
扩展资料:
教育目的不同于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规格。教育目的是对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培养标准的总体要求,而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是某一层次、类别教育或某一专业的具体要求。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的制订不应违背教育目的,但又不等于教育目的。
同时,教育目的也影响、制约着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总之,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标是一般与特殊、普遍与个别、总与分的关系,依次为: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