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2005年以来一直在同一家单位工作,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现在辞职了,可以要求赔偿
没有工资1700元,如果可以赔偿,大概是多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有时间限制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可以双倍?两者是取一种呢,还是都可以主张的?谢谢!...
没有工资1700元,如果可以赔偿,大概是多少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有时间限制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可以双倍?
两者是取一种呢,还是都可以主张的?
谢谢! 展开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有时间限制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可以双倍?
两者是取一种呢,还是都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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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有以下规定:
您2005年进入公司后,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实施,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公司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要每月赔偿您双倍工资,即从2008年2月1日赔偿您双倍工资:1700*2*11=37400元,一年以后,也就是2009年2月1日,公司就应该和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如果没有应自2009年1月1日至今付您双倍工资,我以12个月给您计算即12*2*1700=40800元。
(相关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为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每月2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其次,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白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但是前提是第38条的相关法律约定,您辞职如果是和公司协商辞职的,建议不要使用这种赔偿。
最后,社会保险是必须缴纳的,您可以要求公司给您补缴,但是你也得缴纳个人部分,单位支付80%,个人支付20%,具体数额,要根据地方来。
并且请您注意,如果您要提起劳动仲裁,必须准备好以下资料: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能证明您在2005年就和该公司建立劳动合同的证据。
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有以下规定:
您2005年进入公司后,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实施,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公司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要每月赔偿您双倍工资,即从2008年2月1日赔偿您双倍工资:1700*2*11=37400元,一年以后,也就是2009年2月1日,公司就应该和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如果没有应自2009年1月1日至今付您双倍工资,我以12个月给您计算即12*2*1700=40800元。
(相关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为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每月2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其次,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白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但是前提是第38条的相关法律约定,您辞职如果是和公司协商辞职的,建议不要使用这种赔偿。
最后,社会保险是必须缴纳的,您可以要求公司给您补缴,但是你也得缴纳个人部分,单位支付80%,个人支付20%,具体数额,要根据地方来。
并且请您注意,如果您要提起劳动仲裁,必须准备好以下资料: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能证明您在2005年就和该公司建立劳动合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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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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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多可以要求11个月)共计11 X 1700=18700元。
2)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6个月,共计10200元。
3)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支付80%,个人支付20%,具体数额,要根据地方来)。
2)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6个月,共计10200元。
3)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支付80%,个人支付20%,具体数额,要根据地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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