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按公司规定提前30天提出辞职,要求离职,签过劳动合同还未到期,此时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违约金吗
员工没按公司规定提前30天提出辞职,要求离职,签过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公司无权要求员工赔偿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并且,你们的约定没有违法才行!
参考资料: 劳动案件,大家可以HI我
2010-08-09
推荐于2017-09-26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员工向公司提出要求辞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公司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未提交同意。
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未提前30天的,公司可以拒绝办理。员工擅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赔偿公司损失,但公司应当结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只有两种情形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一是公司对员工进行了专有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费用支付违约金;二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与工伤订立了保密协议和禁业限制协议,违反协议约定的。
此类问题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