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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是一般家庭的重大事项,往往一个家庭一辈子所积蓄的财产才勉强可以买上一套住房,购买时不得不谨慎、小心。那么购买商品房的陷阱都有哪些呢?
(一)广告(包括沙盘、售楼书等)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
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二)销售陷阱
中国人买东西向来都有跟风的从众心理,开发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1、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其实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2、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
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购房者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订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订金。
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订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五百到一千元的“小订”,并且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订”。而一旦客户把“大订”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
(三)“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这时购房者就要注意了。
(四)合同陷阱
几经斟酌后,购房者终于决定要购房了,因此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中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11-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