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选拔人才制度有选举考用,都什么意思啊 ,分别对应什么制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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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的选士、养士制,历经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定型为隋唐及后期的科举制。它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及考试方法。
汉代选拔人才制度称为察举制。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前178年,汉文帝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后又下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
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东汉220年,曹丕用吏部尚书陈群建议,立九品官人之法。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有名望,善识别人才的官员任中正,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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