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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再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1、离婚了再结婚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再婚的一方还需要带上离婚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二、离婚再婚生育审批程序是什么
离婚再婚生育审批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初审。由乡、镇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1、离婚了再结婚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再婚的一方还需要带上离婚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二、离婚再婚生育审批程序是什么
离婚再婚生育审批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初审。由乡、镇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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