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避税方法是否可行?有何风险?

2、相关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 2、相关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购买住房不足 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低于实际支付的房款,到房管部门缴纳税款时,再按照评估的价格缴纳。 这样的话虽然营业税和个税并不能逃掉,但能把合同交易价格做低一些,缴税税基小,纳税额也会减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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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2007
行业观察员

2023-04-11 · 为您解答财税疑问,专注税收政策法规。
龙泉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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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低于实际支付的房款,到房管部门缴纳税款时,再按照评估的价格缴纳,所以把合同交易价格做低一些,缴税税基也是按评估价计算,并不能小,纳税额也不会减少。
不管合同或实际支付房款多少,只要合同或实际金额少于评估价的,就按评估价为依据计算税收。
杭州亦博
2024-12-03 广告
(1)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改种方法只是将构成企业各项资产价值简单相加,忽略了企业的核心技术、管理能量、商誉、人力资源及其他独特资源的价值,因此改种方法评估的价值往往小于企业真实...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杭州亦博提供
why_yc
高粉答主

2023-04-11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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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避税不是合理合法的避税,实质上是偷税,肯定存在风险。至于是否可行,自己判断。
因为如果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格比较高,为了少缴契税,签订的合同价格低于双方实际交易价格,甚至低于评估的最低价格,目的是为了少缴契税,甚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签订的合同实际上是虚假合同,这种通过虚假行为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行为明显就是偷税。如果被定性为偷税,那么就应当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理避税,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而不是通过作假的方式。
另外,未按实际交易价格签订合同,万一有什么争议,会给双方带来意想不到后果,甚至被判定合同无效。这也是很重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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