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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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的哲学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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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6-15 文章来源:作者惠寄 文章作者:仇德辉
情感与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高尚的人追求着精神信仰,有人为之而不惜流血牺牲;正义之士惩恶扬善,有人为之而舍生忘死;青年男女追求着爱情,有人为之而发痴发狂;朋友之间追求友谊,有人为之而两肋插刀;做人要图个面子,有人为了争个面子而倾家荡产;家庭生活离不开亲情,有人为了亲情而倾注毕生心血;等等,人们无一不在情感的驱动下进行生活和工作。然而,许多人并不知道情感的客观本质是什么,却大谈特谈情感的理论问题;许多人终身为某种情感目的而奔波忙碌着,却从来不思考是否值得;许多人为满足某种情感的需要而不惜付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却从来不知道这种情感的真实内涵。
一、哲学的遗憾
对事物最一般、最普遍意义上的抽象认识就是哲学,站在哲学的高度对情感进行高度的抽象可以得出情感最一般、最普遍的哲学本质。
哲学家们时刻在思考着时代的一切,尤其思考着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物的哲学本质,然而,情感这东西太深奥、太神秘莫测,多少年的苦苦探索过去了,至今没有人能够得出满意的答案。人们只能在幽灵般的情感面前感到困惑和迷茫,一切行为和思想都只能盲目被动地接受着这个怪物的驱使。
有人认为,情感本身是主观心理的东西,没有客观内涵,不需要或者不必要下一个明确的哲学定义。有人认为情感属于心理学范畴,只需要有一个心理概念就足够了。
事实上,情感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心理学、社会学、行为学、管理学、美学、伦理学等众多社会学科,对于情感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心理学范围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对情感做一个高度抽象、高度简单的理论概括,这是整个社会科学取得新发展的关键。
二、对心理学概念的置疑
心理学把情感定义为:“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的体验”。从这个定义可以了解到:情感是一种主观体验、主观态度或主观反映,属于主观意识范畴,而不属于客观存在范畴。然而,这种定义存在许多歧义:情感所反映的是什么样的客观现实?情感是一种什么样的特殊反映形式?什么是态度?什么是体验?怎样理解和判断“是否符合人的需要”?显然,对这些问题的不同理解,就可以形成不同的情感定义。
如果把情感定义为:“人对事物所产生的态度”或 “人对事物所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那么情感、态度和体验就是几个同义词的重复与循环,以词解词,无法正确反映情感的本质。
情感的哲学定义应该具有唯一性、全面性和逻辑简单性,而不应该具有多义性、片面性和逻辑复杂性。
三、对情感与价值的双向思考
或许人们已经隐隐约约感觉到,情感所对应的客观存在就是价值。然而,要论证这一点,就必须从两个相反的逻辑方向进行探索:
(一)情感所对应的客观存在是什么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主观意识都是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情感是一种特殊的主观意识,必定对应着某种特殊的客观存在,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这种特殊的客观存在。
不难发现,“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价值判断问题,“符合人的需要”就是事物的价值特性,是一种客观存在,“态度”和“体验”均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的认识方式或反映方式,这样,心理学的情感定义又可表述为:“情感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所产生的主观反映”。由此可见,情感所对应的客观存在应该是事物的价值特性。
(二)价值特性所对应的主观意识是什么
事物的价值特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必然会为人的某种主观意识所反映,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这种主观意识。
不同客观事物对于人的生存与发展将会产生不同的积极作用或消极作用,人为了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对不同客观事物形成不同的选取倾向性,使人能够以正确的反映方式来积极获取、欣然接受、从容应对或消极逃避不同客观事物的作用,这种选择倾向性就是情感。由此可见,价值特性的主观意识应该是情感。
总之,情感与价值有着完全确定的对应关系:一方面情感所反映的客观存在必定是价值,另一方面价值所对应的主观反映必定是情感。
四、情感的哲学定义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对情感做如下的哲学定义:
情感 就是人类主体对事物的价值特性所产生的一种主观反映。
理解情感的哲学定义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人类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还可以是整个社会,它们分别形成个人情感、集体情感和社会情感。群体情绪、集体荣誉、集体意向等就是典型的集体情感,社会道德、社会舆论、民族感情等就是典型的社会情感。
2.事物的价值特性并不是指事物的使用价值量,而是指事物对于主体的价值率高差,它包含事物的使用价值量、劳动价值量、劳动时间以及主体的中值价值率等四个变量(详见《统一价值论》)。
3.事物的价值特性不仅与客体本身的品质特性有关,而且还与主体及环境(即介体)的品质特性有关,因此情感取决于主体、客体和介体三者的品质特性。
4.情感是一种主观反映,它与价值特性的关系是一种主观与客观的关系。由于任何主观反映都有其局限性,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它所反映的客观存在,因此情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它所反映的价值特性,但不管如何偏离,总是以价值特性为基础,并围绕价值特性上下波动。
显然,情感的这种哲学定义已经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真正地衔接起来了,从而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顺利地推广应用到了人的情感领域。历史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推广应用到了人类的社会历史领域,从而把唯心主义从这个重要的避难所(但不是最后的避难所)赶了出去。由于人的精神现象(特别是情感现象)要比社会历史现象具有更大的主观随意性和偶然性,更容易受各种主观因素的制约,更难以发现其客观规定性和必然性,因此目前的这个研究领域仍然存在着大量唯心主义思想,成为唯心主义真正的最后避难所。显然,只有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认识情感的客观本质,才能把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真正贯彻到人类精神领域的所有方面,才能真正彻底清算唯心主义的最后残余。
本文选自《数理情感学》
编辑员:A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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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6-15 文章来源:作者惠寄 文章作者:仇德辉
情感与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高尚的人追求着精神信仰,有人为之而不惜流血牺牲;正义之士惩恶扬善,有人为之而舍生忘死;青年男女追求着爱情,有人为之而发痴发狂;朋友之间追求友谊,有人为之而两肋插刀;做人要图个面子,有人为了争个面子而倾家荡产;家庭生活离不开亲情,有人为了亲情而倾注毕生心血;等等,人们无一不在情感的驱动下进行生活和工作。然而,许多人并不知道情感的客观本质是什么,却大谈特谈情感的理论问题;许多人终身为某种情感目的而奔波忙碌着,却从来不思考是否值得;许多人为满足某种情感的需要而不惜付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却从来不知道这种情感的真实内涵。
一、哲学的遗憾
对事物最一般、最普遍意义上的抽象认识就是哲学,站在哲学的高度对情感进行高度的抽象可以得出情感最一般、最普遍的哲学本质。
哲学家们时刻在思考着时代的一切,尤其思考着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物的哲学本质,然而,情感这东西太深奥、太神秘莫测,多少年的苦苦探索过去了,至今没有人能够得出满意的答案。人们只能在幽灵般的情感面前感到困惑和迷茫,一切行为和思想都只能盲目被动地接受着这个怪物的驱使。
有人认为,情感本身是主观心理的东西,没有客观内涵,不需要或者不必要下一个明确的哲学定义。有人认为情感属于心理学范畴,只需要有一个心理概念就足够了。
事实上,情感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心理学、社会学、行为学、管理学、美学、伦理学等众多社会学科,对于情感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心理学范围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对情感做一个高度抽象、高度简单的理论概括,这是整个社会科学取得新发展的关键。
二、对心理学概念的置疑
心理学把情感定义为:“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的体验”。从这个定义可以了解到:情感是一种主观体验、主观态度或主观反映,属于主观意识范畴,而不属于客观存在范畴。然而,这种定义存在许多歧义:情感所反映的是什么样的客观现实?情感是一种什么样的特殊反映形式?什么是态度?什么是体验?怎样理解和判断“是否符合人的需要”?显然,对这些问题的不同理解,就可以形成不同的情感定义。
如果把情感定义为:“人对事物所产生的态度”或 “人对事物所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那么情感、态度和体验就是几个同义词的重复与循环,以词解词,无法正确反映情感的本质。
情感的哲学定义应该具有唯一性、全面性和逻辑简单性,而不应该具有多义性、片面性和逻辑复杂性。
三、对情感与价值的双向思考
或许人们已经隐隐约约感觉到,情感所对应的客观存在就是价值。然而,要论证这一点,就必须从两个相反的逻辑方向进行探索:
(一)情感所对应的客观存在是什么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主观意识都是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情感是一种特殊的主观意识,必定对应着某种特殊的客观存在,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这种特殊的客观存在。
不难发现,“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价值判断问题,“符合人的需要”就是事物的价值特性,是一种客观存在,“态度”和“体验”均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的认识方式或反映方式,这样,心理学的情感定义又可表述为:“情感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所产生的主观反映”。由此可见,情感所对应的客观存在应该是事物的价值特性。
(二)价值特性所对应的主观意识是什么
事物的价值特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必然会为人的某种主观意识所反映,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这种主观意识。
不同客观事物对于人的生存与发展将会产生不同的积极作用或消极作用,人为了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对不同客观事物形成不同的选取倾向性,使人能够以正确的反映方式来积极获取、欣然接受、从容应对或消极逃避不同客观事物的作用,这种选择倾向性就是情感。由此可见,价值特性的主观意识应该是情感。
总之,情感与价值有着完全确定的对应关系:一方面情感所反映的客观存在必定是价值,另一方面价值所对应的主观反映必定是情感。
四、情感的哲学定义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对情感做如下的哲学定义:
情感 就是人类主体对事物的价值特性所产生的一种主观反映。
理解情感的哲学定义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人类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还可以是整个社会,它们分别形成个人情感、集体情感和社会情感。群体情绪、集体荣誉、集体意向等就是典型的集体情感,社会道德、社会舆论、民族感情等就是典型的社会情感。
2.事物的价值特性并不是指事物的使用价值量,而是指事物对于主体的价值率高差,它包含事物的使用价值量、劳动价值量、劳动时间以及主体的中值价值率等四个变量(详见《统一价值论》)。
3.事物的价值特性不仅与客体本身的品质特性有关,而且还与主体及环境(即介体)的品质特性有关,因此情感取决于主体、客体和介体三者的品质特性。
4.情感是一种主观反映,它与价值特性的关系是一种主观与客观的关系。由于任何主观反映都有其局限性,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它所反映的客观存在,因此情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它所反映的价值特性,但不管如何偏离,总是以价值特性为基础,并围绕价值特性上下波动。
显然,情感的这种哲学定义已经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真正地衔接起来了,从而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顺利地推广应用到了人的情感领域。历史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推广应用到了人类的社会历史领域,从而把唯心主义从这个重要的避难所(但不是最后的避难所)赶了出去。由于人的精神现象(特别是情感现象)要比社会历史现象具有更大的主观随意性和偶然性,更容易受各种主观因素的制约,更难以发现其客观规定性和必然性,因此目前的这个研究领域仍然存在着大量唯心主义思想,成为唯心主义真正的最后避难所。显然,只有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认识情感的客观本质,才能把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真正贯彻到人类精神领域的所有方面,才能真正彻底清算唯心主义的最后残余。
本文选自《数理情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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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www.xslx.com/htm/sxgc/ddsc/2005-06-15-188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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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先要有情,然后再要有自己的感受,简称情感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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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很脆弱所以要好好保护 而且诶感情是需要积累的 不是一朝一日能够懂得的 情感需要维持 需要耐心 好好的灌溉 会接出灿烂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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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 wu,xiang yv,又xiang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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