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已过户,但是因为银行放贷缓慢且不能确定放贷时间,房主要求取消交易

我年初1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约定若是3个月内没放贷,那么之后每个月都要和中介各出1000元来作为变相的房租,1月份和中介一起把过户给我的房产证交给银行,结果到现在因为... 我年初1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约定若是3个月内没放贷,那么之后每个月都要和中介各出1000元来作为变相的房租,1月份和中介一起把过户给我的房产证交给银行,结果到现在因为农行政策方面变动,农行说不一定能批且时间不能确定,现在房主又等着尾款,威胁说主动权在他手上,不变动,或者给予他足够的金钱补偿,就取消合同,
请问,1,他有权利取消合同吗? 我们合同上面没有写尾款期限。
2,他要求每月足够金钱补偿,我们是否要理会?
3,因为现在都是默认买方出营业税之类的,要是取消了交易,我能拿到营业税吗?中介费是否能拿到?
麻烦张律师解释下,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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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侠诎海o8293
推荐于2017-11-25 · TA获得超过1899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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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尾款的支付时间的,出卖人可以随时要求你履行付款义务,但需要给你适当的宽限期。如果你到时不能付款,他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出卖人说的每月金钱补偿,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超过规定的付款期限你没有履行的,出卖人可以向你主张损害赔偿。至于你说的营业税的问题,如果还没有发生,合同解除后就无需缴纳,如果已经缴纳,现在因为你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你是无权要求返还或者补偿的。至于中介费,如果你和中介没有特殊约定,一般中介只起到介绍促成达成协议的作用,协议达成后就视为其义务已经履行,中介费是不会退的。
追问
已经过户到我名下了,而且不是我个人原因导致贷款不能下来,是中介找错银行,这个责任都在我吗?
已经过户,所有税费之类的,都是我出的,合同解除,再过户回去,所产生的费用也是我的责任?
麻烦再次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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