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为什么被很多人称为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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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读一位学者关于秦代历史的札记,其中论及秦代(指秦始皇时代)没有“提出一个理想来”,所有的诏书“没有一个说建国的目的在哪里”,因而得出秦代是一个“没有社会基础支持”的帝国的结论。这样的观点虽有汉初的“过秦”论作支持,但对于秦始皇来说却是一种不太公平的理解。实际上,秦始皇并不完全是在战国混战的历史中走出来的一位暴君,也不能把他的行为完全看作统一以后秦代社会的对立面,在砸碎旧的政治秩序之后,秦始皇也有关于新的社会秩序建设的思想。只不过有些历史的真实往往藏在历史的细节之中,不去悉心体会,不做具体分析,是很难挖掘出来的。现姑从沙丘遗诏说起。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三十七年),出巡东南之后西归的秦始皇在沙丘病逝。《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临死之前,给公子扶苏留下一道遗诏:“与丧会咸阳而葬。”意指要扶苏从上郡回到咸阳参与葬礼。这道遗诏在《李斯列传》中还有“以兵属蒙恬”及“与丧会咸阳而立为嗣”诸语,可见遗诏的实态究竟如何很难知晓了。秦始皇有20余子,胡亥是他所爱的小儿子,并且当时就在他的身边,扶苏虽是长子,但秦始皇似乎并不怎么喜欢他,那么这道遗诏究竟想要表达什么呢?赵高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他告诉胡亥:始皇独赐长子书,是明确表示要立扶苏为皇帝。胡亥也认为父亲的意思就是如此。此后赵高与胡亥、李斯密谋逼死扶苏并造成秦代历史的重大转折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事了。

  从史料的记载来看,秦始皇与他的长子扶苏之间在思想上并不协调。如秦始皇坑“诸生”于咸阳,扶苏就曾劝谏。史书记载,扶苏“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这与刚愎自用,“乐以刑杀为威”的秦始皇在性格上似乎很不相同。史书又说,扶苏屡次上书,“议时政”。这种矛盾后来发展到秦始皇难以容忍而把他赶到边郡监军为止。既然如此,秦始皇为什么临死之前又要把他所创立的帝国交到这个与他治术不同的长子扶苏手中呢?我想,从秦始皇的个性看,他选扶苏作为接班人的理由恐怕与扶苏身为长子并无太大关系,决定性的因素在于秦始皇从心里认识到帝国需要一位能够安定天下的统治者,而胡亥及其他诸子承担不了这个责任。

  汉初政论家贾谊认为,秦之速亡的原因是“取之守之者无异也”。因此,他提出一个很有意义的命题:“取与守不同术也”。“取”是战争、是进攻、是夺取,“守”是安定、稳定、保全。那么,秦始皇在统一以后的十几年里在社会建设上是否只有破坏、暴政,而毫无建树呢?秦始皇是否在“取”与“守”的问题上没作一点思考呢?考之史实,是颇为耐人寻味的。

  首先,秦始皇在社会建设上有求“同”的思想。秦始皇二十六年秦灭齐,初并天下。就在当年,秦始皇否定了分封和郡县两种社会行政管理体制并行的方法,采取单一的郡县制,这样,帝国境内的社会管理完全是中央集权式的,世袭的贵族制、分封制不见了踪影。秦始皇本人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求其宁息”,达到“天下和平”。二十六年,秦始皇“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这里的“一”、“同”同义,就是“统一”。这种求“同”求“一”的思想与行为和当时的社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求“同”好不好,不可一概而论,要具体分析,如统一的法律对社会有益处,统一的文字,统一的车轨、道路,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货币,对社会都有好处,如果联系到战国纷乱的历史背景,好处就更多了。可见,以秦始皇为首的统治集团对战国以降的中国社会有很多研究,采取的措施非常果断,眼光非常长远。

  例如,统一的法律对当时的社会治理就有益无害。汉代的政论家说秦赭衣塞途,囹圄成市,严酷的秦律把社会变成了一所大监狱。过去,我们对汉初法律不甚了解,因而对这些政论家的言论解读难免片面。可是,拿近年出土的汉初法律与秦律比较一下,就发现其实差不多,秦律并没有他们所说的那么严酷,因此完全把秦律看成秦代社会稳定的对立物是不合适的。秦始皇在很多场合谈到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如二十八年泰山刻石中说“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琅邪刻石中说“端平法度,万物之纪”、“除疑定法,咸知所辟”,二十九年之罘刻石中说“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如此等等,都是强调整个社会的运行要有法可依,公平的法律是包括老百姓(“诸产”)在内的社会各阶层的行为准则。老实说,这样的思想没有什么不对。秦律确实比较细密,但法律细密与法律苛刻不能划等号。秦律当然是保护剥削阶级利益的法律,但秦律也体现了社会建设的思想,这一点值得研究,尤其要把二世时期的残暴行为与秦律区别开来。

  其次,秦始皇并没有全盘接受法家的社会思想。儒家说统治社会要讲礼仪道德,法家讲统治社会要依靠法、术、势,要“愚民”。法家是敌视儒家社会思想的,这在韩非的言论中表现得最典型。但细检秦文献,发现秦始皇重“法”但也不弃“儒”。二十八年邹峄山立石,鲁儒生就参与了议论,泰山石刻中还有“男女礼顺”之语。同年琅邪刻石中讲到“法度”要“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秦始皇还强调移风易俗,创造“廉清”的社会环境,这些都有儒家社会思想的痕迹。  

  再次,秦始皇有“节事以时”的“民本”思想。新近出土的里耶秦简中,洞庭郡守礼在给属县下达的公文中说:“田时h(也),不欲兴黔首,……(兴黔首)可省少弗省少而多兴者,辄劾移县,(县)亟以律令具论。”此文颁布于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也就是统一后的次年。公文中强调要尽量使用犯罪之人来承担徭役,特别是在农忙季节使用老百姓要慎之又慎,如果多加征发,要立即以法律论处。这似乎与我们对秦代滥用民力的印象并不吻合。其实,这种行政风格是始于中央再传到地方的。如二十八年的琅邪刻石中,秦始皇就说,国家要“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忧恤黔首,朝夕不懈”,“节事以时,诸产繁殖。黔首安宁,不用兵革”。结合里耶简,可以认为这种思想是得到贯彻实施的。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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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之所以被称为暴君,是与其所在的历史时期,当时人们的认知以及后来儒家重新崛起后代对其否定造成的。
  最主要的原因是焚书坑儒,而西汉武帝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后世封建社会统治衣钵,因此秦始皇“暴君”罪名背负千年。秦始皇总的来说是伟大的,当然任何人都有缺点,他兴修水利、统一币制、统一规划道路、修建万里长城等,都为后世带来了巨大财富和影响,只不过当时因工作过于集中,六国刚统一不久过度征用,被认为劳民伤财、过于残暴,加之个人性格独断专行、建立封建专制,也被谓之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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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之所以被称为暴君,是与其所在的历史时期,当时人们的认知以及后来儒家重新崛起后代对其否定造成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焚书坑儒,而西汉武帝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后世封建社会统治衣钵,因此秦始皇“暴君”罪名背负千年。秦始皇总的来说是伟大的,当然任何人都有缺点,他兴修水利、统一币制、统一规划道路、修建万里长城等,都为后世带来了巨大财富和影响,只不过当时因工作过于集中,六国刚统一不久过度征用,被认为劳民伤财、过于残暴,加之个人性格独断专行、建立封建专制,也被谓之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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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如果没有两件事,秦始皇不会被称为暴君,秦朝也能延绵千载。其实这个也早有人发现了的,现在我们的历史并非原来正统的历史,而是一个已经变了的历史。原来的历史秦始皇的确是一个明君,秦朝也延绵了很多年的。
发生的这两件事第一件是墨子与其学说墨学的诞生。第二件事就是秦始皇遇见的沦波船。在历史原点上中国并没有墨家、法家的存在。但由于某个人穿梭时空去到了战国时期,创立了墨家,于是就有了墨学,其后又有人在墨学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法家。虽然有人怀疑王莽是穿越者,但王莽出身等各种问题都是比较明确的。反而墨子的出身毫无记载,只知道贫苦人家出身,没有记载其父母等等,总之资料不详,但其思想学说又超前,而且皮肤据悉是较黑,因此初步估计应该是印度裔。
墨学的诞生产生了第二次历史,但仍未是我们所知道的历史。但却使得秦始皇由儒家的温良天子转变成以法家治天下的君主,但还未至于很残暴。
第二次穿越就是沦波船,也称为沦波舟。这事记载在《拾遗记》之中,我们姑且判断以野史断之,但野史和正史主要区别是,野史往往事件正确,但人物错误,正史刚好相反。其实沦波船就是我们今天的潜水艇,也就是今天或者更未来的人,总之就不是离现在的时代不是那么远的另一个历史的某国人乘着潜艇的时候穿越到秦始皇的宫殿,这次穿越促使了秦始皇之后的探寻长生不死药。也就成为了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历史。
就是这两件穿越事件造就秦始皇的环境大异,形成了那样性格和做出的事令到民不聊生,最终秦朝享国祚十五年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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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崩塌,一是赵政自傲做事太急,好大喜功。二是做事太绝,六国后裔十不存一,没安抚好,隐患太大。三是太疲民,政法严苛百姓承受不住,为六国后裔提供颠覆国政之机。四是为集权“坑儒”,愚民太狠,给六国后裔提供间接帮助。五是制度不适应当下社会,随着大一统,军功制度下上升空间变小。律法优越,也架不住没人去“维护”,而去维护它的就是皇帝以及官吏。
暴君,更多的是结合赵政本身性格、做事,给二世背小锅,再而后世“儒”者扣大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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