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个法律问题,谢谢了!
我是在一家国有股份制公司上班的财务人员,是临时工,签定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我怀孕生产完在家休5个月的产假,透过同事了解到公司想在我休完产假后辞退...
我是在一家国有股份制公司上班的财务人员,是临时工,签定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我怀孕生产完在家休5个月的产假,透过同事了解到公司想在我休完产假后辞退我,我知道产假后在哺乳期小孩满1岁前公司也是不能辞退我的,06年10月进的公司,08年1月1号签的合同,休完产假是2010年11月份,2011年7月5号我宝宝满周岁,如果我要求做到2011年7月5号公司再辞退我,我应该可以拿到4个月的经济补偿吗?还是更多?
如果我产假后和公司达成协议同意离职,那么我的哺乳期到2011年7月5号结束这段时间,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果能是多少呢?
我的工资是1700元的基数,这两种情况我最终可以拿到多少钱补偿? 展开
如果我产假后和公司达成协议同意离职,那么我的哺乳期到2011年7月5号结束这段时间,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果能是多少呢?
我的工资是1700元的基数,这两种情况我最终可以拿到多少钱补偿? 展开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35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