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遗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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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的规律是由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提出来的。
他提出了著名的“遗忘曲线”,可以看出遗忘的进程是不均衡的,其趋势是先快后慢、先多后少,呈负加速,并且到一定的程度就不再遗忘了。具体内容是:20分钟后,42%被遗忘,58%被记住;1小时后,56%被遗忘,44%被记住;1天后,74%被遗忘,26%被记住;1周后,77%被遗忘,23%被记住;1个月后,79%被遗忘,21%被记住。
遗忘是对识记过的材料不能再认与回忆,或者错误的再认与回忆,是一种记忆的丧失。遗忘分为暂时性遗忘和永久性遗忘,前者指在适宜条件下还可能恢复记忆的遗忘;后者指不经重新学习就不可能恢复记忆的遗忘。遗忘是保持的对立面,也是巩固记忆的一个条件。
他提出了著名的“遗忘曲线”,可以看出遗忘的进程是不均衡的,其趋势是先快后慢、先多后少,呈负加速,并且到一定的程度就不再遗忘了。具体内容是:20分钟后,42%被遗忘,58%被记住;1小时后,56%被遗忘,44%被记住;1天后,74%被遗忘,26%被记住;1周后,77%被遗忘,23%被记住;1个月后,79%被遗忘,21%被记住。
遗忘是对识记过的材料不能再认与回忆,或者错误的再认与回忆,是一种记忆的丧失。遗忘分为暂时性遗忘和永久性遗忘,前者指在适宜条件下还可能恢复记忆的遗忘;后者指不经重新学习就不可能恢复记忆的遗忘。遗忘是保持的对立面,也是巩固记忆的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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