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都有什么情况能导致脑死亡.
我的一个朋友的妈妈,几年前因为高血压导致闹出血,后来在空军医院治疗出院,恢复的还算可以.前一个星期,又因为高血压不慎摔倒,送往医院大夫诊断是再一次闹出血.后来空军医院做了...
我的一个朋友的妈妈,几年前因为高血压导致闹出血,后来在空军医院治疗出院,恢复的还算可以.前一个星期,又因为高血压不慎摔倒,送往医院大夫诊断是再一次闹出血.后来空军医院做了一个手术,不知道什么手术,就是把脑袋弄了一个洞,把淤血给引流出来.后来没成功,又做了一个开颅手术,昨天医院告诉她们已经脑死亡.所以,好多问题我都不明白,什么情况能导致脑死亡?这个脑死亡是不是医疗失误造成的.一个脑出血,能造成脑死亡?看看了相关的资料,脑死亡比植物人还要严重.希望相关的义务人员,懂这方面的专家们给我一个好的解释....脑死亡是不是没的救了?北京哪家医院对这个病有专门的研究,比较好的医院给我们推荐一下.我个人认为这是空军的失误.希望专家们给我们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要多少分我都给.不懂医疗方面的,希望别捣乱..人命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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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定义:人类脑死亡是指以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丧失为参照系的死亡判定。常见能致脑死亡的原因有;脑出血、脑外伤、脑膜炎等。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1.自主呼吸完全停止(停止呼吸机后5分钟无任何自主呼吸反应)
呼吸停止(窒息)是将患者与呼吸机断开充足的时间,使PaCO2压力在此时间内升高到很高的水平使得呼吸中心内残留的神经元将被激活的情况下,没有呼吸运动出现。
在试验开始时,PaCO2压力应该在5.33—6.00Kpa(40—45mmHg)。而在试验中应达到6.66Kpa(50mmHg)。在适当的预氧化后将病人与通气罩分离开而迷散的氧气通过插管到气管中。仔细观察病人10分钟记录在与通气罩重新连接之前是否有呼吸运动出现。
重复进行这些试验,第二组试验的完成时间是法定的死亡时间。
2.自主性肌肉活动完全停止
3.对外界声、光、温、机械性刺激无反应(单纯脊髓反射试验的存在,并不影响脑死亡诊断的确立)
4.脑干反射完全消失(脑干反应包括:(1 )无瞳孔对光反射;(2)无角膜反射;(3)无vestibular—occular反射;(4)在躯体的任何区域接受足量强度刺激后在脑神经分布范围内没有运动反射(在脊髓完整时,可能引出没有高位中枢参与的、起源于脊髓的反射。);(5)没有对气管刺激的窒息反射。
5.脑电图呈持续平坦波形(3小时内多次记录)
以上5种状态同时存在,并持续3小时,即构成脑死亡震荡(即两次诊断间隔3小时)。死亡时间以第2次确认性诊断为准。
诊断程序:
1. 成立专家委员会
2. 由专家委员会审定及授权专业执行医师进行诊断
3. 由两位医生可以共同或分别进行两组试验。在两组试验之间要间隔多长时间是一个医学决定,并根据原始诊断进行变化。
诊断脑死亡有三个步骤:
1.符合必要的前提条件
●患者靠呼吸机维持并没有任何反射
●患者昏迷的原因明确,如由于不可治疗的,结构上的脑损害所致
2.符合必要的排除诊断
潜在地可恢复的窒息性昏迷如:
●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抑制
●很近期循环停止;持续性休克和低血压
●代谢和内分泌异常
●原发性低体温
在进入第三个步骤之前,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判断是否满足前提条件和排除诊断。
3.确定脑干无反射和持久性无呼吸
● 脑干试验
脑干功能的丧失需由全身脑干反射的消失来肯定。
即
1.无瞳孔对光反射
2.无角膜反射
3.无vestibular—occular反射
4.在躯体的任何区域接受足量强度刺激后在脑神经分布范围内没有运动反射(在脊髓完整时,可能引出没有高位中枢参与的、起源于脊髓的反射。)
5.没有对气管刺激的窒息反射:最终的试验是针对窒息的。 要根据严格的标准进行这项试验。
脑死亡判定
一、先决条件:
(1)昏迷原因明确;
(2)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二、临床判定:
(1)深昏迷;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
(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呼吸诱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以上3项必须全部具备。
三、确认试验:
(1)脑电图呈电静息;
(2)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流灌注现象;
(3)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一项阳性。
四、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判定后,观察12小时复查无变化,方可最后判定为脑死亡。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1.自主呼吸完全停止(停止呼吸机后5分钟无任何自主呼吸反应)
呼吸停止(窒息)是将患者与呼吸机断开充足的时间,使PaCO2压力在此时间内升高到很高的水平使得呼吸中心内残留的神经元将被激活的情况下,没有呼吸运动出现。
在试验开始时,PaCO2压力应该在5.33—6.00Kpa(40—45mmHg)。而在试验中应达到6.66Kpa(50mmHg)。在适当的预氧化后将病人与通气罩分离开而迷散的氧气通过插管到气管中。仔细观察病人10分钟记录在与通气罩重新连接之前是否有呼吸运动出现。
重复进行这些试验,第二组试验的完成时间是法定的死亡时间。
2.自主性肌肉活动完全停止
3.对外界声、光、温、机械性刺激无反应(单纯脊髓反射试验的存在,并不影响脑死亡诊断的确立)
4.脑干反射完全消失(脑干反应包括:(1 )无瞳孔对光反射;(2)无角膜反射;(3)无vestibular—occular反射;(4)在躯体的任何区域接受足量强度刺激后在脑神经分布范围内没有运动反射(在脊髓完整时,可能引出没有高位中枢参与的、起源于脊髓的反射。);(5)没有对气管刺激的窒息反射。
5.脑电图呈持续平坦波形(3小时内多次记录)
以上5种状态同时存在,并持续3小时,即构成脑死亡震荡(即两次诊断间隔3小时)。死亡时间以第2次确认性诊断为准。
诊断程序:
1. 成立专家委员会
2. 由专家委员会审定及授权专业执行医师进行诊断
3. 由两位医生可以共同或分别进行两组试验。在两组试验之间要间隔多长时间是一个医学决定,并根据原始诊断进行变化。
诊断脑死亡有三个步骤:
1.符合必要的前提条件
●患者靠呼吸机维持并没有任何反射
●患者昏迷的原因明确,如由于不可治疗的,结构上的脑损害所致
2.符合必要的排除诊断
潜在地可恢复的窒息性昏迷如:
●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抑制
●很近期循环停止;持续性休克和低血压
●代谢和内分泌异常
●原发性低体温
在进入第三个步骤之前,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判断是否满足前提条件和排除诊断。
3.确定脑干无反射和持久性无呼吸
● 脑干试验
脑干功能的丧失需由全身脑干反射的消失来肯定。
即
1.无瞳孔对光反射
2.无角膜反射
3.无vestibular—occular反射
4.在躯体的任何区域接受足量强度刺激后在脑神经分布范围内没有运动反射(在脊髓完整时,可能引出没有高位中枢参与的、起源于脊髓的反射。)
5.没有对气管刺激的窒息反射:最终的试验是针对窒息的。 要根据严格的标准进行这项试验。
脑死亡判定
一、先决条件:
(1)昏迷原因明确;
(2)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二、临床判定:
(1)深昏迷;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
(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呼吸诱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以上3项必须全部具备。
三、确认试验:
(1)脑电图呈电静息;
(2)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流灌注现象;
(3)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一项阳性。
四、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判定后,观察12小时复查无变化,方可最后判定为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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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意识障碍,包括昏睡状态或浅昏迷状态 昏迷状态.深昏迷状态和木僵状态。都是严重的意识障碍,往往由于病情过重或时间过久未得到适当的处理所致。其结果就是走向脑死亡。
确定脑死亡的主要标准有:①自主呼吸停止.并在施行人工呼吸1 5分钟以上、停止人工呼吸3~5分钟后仍无自主呼吸。②深度昏迷。对各种外界刺激如疼痛、呼吸均完全失去反应,亦无任何自主运动。③脑干及各种反射(如角膜反射 吞咽反射、光反射)消失。④脑生物电活动消失,脑电图波平坦。⑤脑血管造影显示脑血液循环停止。
1,人由躯体与意识组成,前者是后者的物质基础,从上面的确定脑死亡的主要标准你不难看到脑死了,一个人就不会再有任何活的希望,当然是合理的.
2,在国外是,但在中国好像还没有哪一家医院做过这样的测验.
3,只有:(自主呼吸停止.深度昏迷。对各种外界刺激如疼痛、呼吸均完全失去反应,亦无任何自主运动.脑干及各种反射(如角膜反射 吞咽反射、光反射)消失.脑生物电活动消失,脑电图波平坦.脑血管造影显示脑血液循环停止.)才做那种测验,而且它本身就是为了伦理问题,决定是否要继续抢救.
参考资料:神经外科学.(王忠诚 主编)
脑死亡是指以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地丧失功能为参照系而宣布死亡的标准。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是正常的,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不少国家过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呼吸消失”和“血压为零”作为死亡的标准。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损伤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最终发展为心脏死亡。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
自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脑死亡诊断指标以来,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建立了死亡标准,一些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脑死亡法,但也有国家采用的是脑死亡和呼吸死亡标准并存方式。
确定脑死亡的主要标准有:①自主呼吸停止.并在施行人工呼吸1 5分钟以上、停止人工呼吸3~5分钟后仍无自主呼吸。②深度昏迷。对各种外界刺激如疼痛、呼吸均完全失去反应,亦无任何自主运动。③脑干及各种反射(如角膜反射 吞咽反射、光反射)消失。④脑生物电活动消失,脑电图波平坦。⑤脑血管造影显示脑血液循环停止。
1,人由躯体与意识组成,前者是后者的物质基础,从上面的确定脑死亡的主要标准你不难看到脑死了,一个人就不会再有任何活的希望,当然是合理的.
2,在国外是,但在中国好像还没有哪一家医院做过这样的测验.
3,只有:(自主呼吸停止.深度昏迷。对各种外界刺激如疼痛、呼吸均完全失去反应,亦无任何自主运动.脑干及各种反射(如角膜反射 吞咽反射、光反射)消失.脑生物电活动消失,脑电图波平坦.脑血管造影显示脑血液循环停止.)才做那种测验,而且它本身就是为了伦理问题,决定是否要继续抢救.
参考资料:神经外科学.(王忠诚 主编)
脑死亡是指以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地丧失功能为参照系而宣布死亡的标准。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是正常的,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不少国家过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呼吸消失”和“血压为零”作为死亡的标准。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损伤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最终发展为心脏死亡。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
自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脑死亡诊断指标以来,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建立了死亡标准,一些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脑死亡法,但也有国家采用的是脑死亡和呼吸死亡标准并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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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简单了解一下脑的结构与功能。
脑分为三个部分:大脑、小脑、脑干。大脑主管思维、情感、记忆;感觉、知觉。小脑主管平衡。脑干主管呼吸和心跳。
所以眼下病人的情况,严格来说应该叫做“大脑死亡”。病人表现为对外界任何刺激均无反应,但心跳和呼吸正常。这实际就是医学上所说的“植物状态”,即“植物人”。
大脑死亡是大脑神经细胞受损所致。神经细胞的损伤是无法修复的。所以植物人无法医治。细致的护理可以延长病人在这种状态下的生存期。
至于病人现在这种状态是否与医院有关。个人的意见是:任何医生或医院,任何时候都绝不可能拿病人的生命开玩笑,特别是像“颅内血肿清除”这样的大手术。如果确有怀疑,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到有关部门申诉。国家法律对医疗纠纷实行的是举证倒置。任何医院都有义务对患者的疑问做出答复。
患者开始时候做的那个应该是“经皮脑室引流术”(对脑组织损伤较小),后来做的是“颅骨开窗减压加颅内血肿清除术”(脑组织损伤较多)。这两个手术医生是有取舍的。因为,任何手术本身都是一种损伤,由于神经细胞损伤后无法修复,在颅脑外科都要求手术损伤越小越好。所以相同的病做了两次手术,这不违反医学原则。
医学不是万能的!虽然这话说起来显得我们医生无能和无奈,但这是科学的现实,请予理解。
脑分为三个部分:大脑、小脑、脑干。大脑主管思维、情感、记忆;感觉、知觉。小脑主管平衡。脑干主管呼吸和心跳。
所以眼下病人的情况,严格来说应该叫做“大脑死亡”。病人表现为对外界任何刺激均无反应,但心跳和呼吸正常。这实际就是医学上所说的“植物状态”,即“植物人”。
大脑死亡是大脑神经细胞受损所致。神经细胞的损伤是无法修复的。所以植物人无法医治。细致的护理可以延长病人在这种状态下的生存期。
至于病人现在这种状态是否与医院有关。个人的意见是:任何医生或医院,任何时候都绝不可能拿病人的生命开玩笑,特别是像“颅内血肿清除”这样的大手术。如果确有怀疑,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到有关部门申诉。国家法律对医疗纠纷实行的是举证倒置。任何医院都有义务对患者的疑问做出答复。
患者开始时候做的那个应该是“经皮脑室引流术”(对脑组织损伤较小),后来做的是“颅骨开窗减压加颅内血肿清除术”(脑组织损伤较多)。这两个手术医生是有取舍的。因为,任何手术本身都是一种损伤,由于神经细胞损伤后无法修复,在颅脑外科都要求手术损伤越小越好。所以相同的病做了两次手术,这不违反医学原则。
医学不是万能的!虽然这话说起来显得我们医生无能和无奈,但这是科学的现实,请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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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点 就是大脑缺氧5min的所有原因都会使脑C永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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