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移交的出纳,原先的出纳专做会计,可我后来发现原先的出纳既然还有在收钱和收款收据,请问这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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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出纳主要做什么呀?你首先要管好你的账,做到账实相符,其他的暂时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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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可以,出纳和会计岗位是不兼容的2个岗位,职能是不能重叠的,否则万一出现了舞弊,很难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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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是不可以的,但可以财务章和票分开管理。票由出纳开出,但票上的账由会计主管盖。我觉得这样处理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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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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