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劳动模范的待遇是什么?
市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1990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20元。
1、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
2、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提高农业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00元;市农业劳动模范[包括 1955年至1965年期间省农口系统和市农业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
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和在岗位“创新、创先、创优、创最佳”中做出业绩者 [5]
2、在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兴农、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贡献者。
3、敢于探索,勇攀高峰,在共和国的光辉历史上,涌进我国各条先进生产线的荣誉先进生产者、全现代化建设的中央批后被文化发现出成千上万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始终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
4、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及其它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劳动价值体现社会精神价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劳动模范
凡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县平均工资标准的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称号的,给予其享受适当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
属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月补助150元,省级劳模每月补助100元,市级劳模每月补助80元;
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年补助1500元,省部级劳模每年补助1000元,市级劳模每年补助800元;
乡镇劳模的补助金由所在乡镇财政核发;
县属企事业单位劳模补助金由所在单位核发;
单位已关闭、破产的,由该单位主管单位核发;
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的,由县总工会核发。
劳动模范分为全国劳动模范与省、部委级劳动模范,有些市、县和大企业也评选劳动模范。
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劳动模范为“全国劳动模范”,是中国最高的荣誉称号。与此同级的还有“全国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凡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县平均工资标准的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称号的,给予其享受适当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属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月补助150元,省级劳模每月补助100元,市级劳模每月补助80元;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年补助1500元,省部级劳模每年补助1000元,市级劳模每年补助800元。乡镇劳模的补助金由所在乡镇财政核发;县属企事业单位劳模补助金由所在单位核发;单位已关闭、破产的,由该单位主管单位核发;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的,由县总工会核发。
劳动模范(英语:model worker),是指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建设中做出卓越贡献的基层劳动者。由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