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对待建国之后传统节日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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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越来越漠视传统节日里的精神内容,它残存的外壳——庆祝形式也屡屡成为一些人指责的对象:“除了吃,我们还有没有别的事可以做?”
错误也许并不在传统节日,而在于我们自己。当代人把极具文化气韵的中秋节简单归纳为吃,这说明当代人已泯灭了追求精神享受的心情与兴趣。我们当代大学生热衷于过洋节,因为它比传统节日往往更多地存在着娱乐性。喜欢圣诞节的我们并非出于宗教信仰,我们的理由往往是“因为罗曼蒂克”,“是一个HAppY的借口”,等等。
现代化的步伐迈得再坚定、再迅速,也不会有人愿意去接受一个失去祖先和传说的民族。在传统节日日益被遗忘的今天,人们应该从源头上深刻反思:为什么自近代以来,我们缺乏文化内在的驱动力?我们要考虑,如何妥善处理传统文化的延伸与丰富,并以此为基点,找到一个新方案打开出路,合理地构建良性的、崭新的民族文化心态与内涵,为民族素质的提升提供健康的土壤。
节日是各民族特定文化传统的集中表现,我认为其盛衰有内外古今多种社会原因。
观念与意识。中国传统节日活动中至少半数以上带有祭祀、祈祷、求福、辟邪色彩:腊月送灶;正月迎喜神,祭祖;二月百花生日,观音诞;三月清明扫墓;四月浴佛,立夏享先;五月端午采百药、饮雄黄酒、除病消灾;六月谢灶曝经;七夕乞巧,中元祭鬼;八月初三灶君生日,中秋拜月;重阳佩茱英登高;十月祭祖烧化寒衣;十一月冬至,祭祖迎喜神。很长一段时间里,上述节日和习俗被贴上迷信和封建标签,在“反封建主义”的旗帜下,中国历史上的各种传统节日屡屡遭到破坏,逐步出现了断裂和冷寂,特别是在“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父辈们,有许多人已经对中国传统节日极端冷漠了。
缺少深入人心的立法与教化。传承民俗文化并不是一时一刻的事情,如果没有一种深入结合的信念进行引导,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建立一种较为刚性的机制来保证这种热情的持续。日本、韩国分别于1950年和1960年就通过了专门的《文化财产保护法》,而直到目前我国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建议稿)》才进人到立法计划。在日本和韩国,在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时,他们会将民俗文化内容写进课本,甚至连课外活动都穿插民俗内容,我们在这方面却做得很少。
当 代的社会生活习惯。许多传统节日与农事和社群娱乐有关,如端午龙舟竞渡、元宵闹花灯等,在农业文明的社会,大家手中的农活儿再忙,都会腾出过“节”的时间。以前,我国的三大传统节日除春节外,端午和中秋都没有列人国家法定假日,人们依然是“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过节没有时间,也是个实际情况。但随着新的放假制度的出台,这一现象有望得到改观,新的假期制度将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且各放假1天,这对传统节日的再次兴盛会不会起到一定作用,还需我们在以后的实践中进行调查和研究,仅对于刚过去的清明节来说,就表层上面讲,我们欣喜的看到了传统节日的回暖现象。
此外,传统节日所组织的娱乐活动太少,由政府或单位举办文娱演出,又普遍缺乏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感。从前的春节游艺、端午竞渡、中秋拜月都是娱乐性强、参与者众的民间民俗活动;而现在春节看“电视晚会”,中秋购买月饼,端午节吃粽子—这一家一户的闭门过节,能好玩儿到哪去?
与往年不同,国人在经历了“端午节申遗风波”以后,一些人从“传统节日集体失忆症”中警醒过来,多多少少地意识到该为传统文化做些什么了。
复兴中国的传统节日,更应该从文化内涵人手,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吃喝玩乐等商品消费层次和一些表面花哨的过节形式。重新倡导“内在的立法”,无论对保护民族文化传统,还是开拓民族文化新的走向,都还有现实意义。
要保护传统节日,更应强调传统节日的现实意义,用心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并且能够以创新的精神发展传统节日文化,让更多的人乐于参与这种文化活动,了解文化的源流。
历史和传说有时可以构建和丰富一个民族传统的文化生态。端午、七夕、中秋、重阳、春节这些大大小小的传统节日里,都留存着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记忆,这些节日就像是一条珠链,将传统文化串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积淀成一种文化心理,并在“润物细无声”中铸造起了独特的民族精神。
随着社会发展,中国的传统节日也必将“在变化中生存”,有的会淡化,有的更浓郁,而有的则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内涵。当然,这种变化是老百姓选择的结果,是社会生活一点点继续积累的结果。民间的东西最终还是要回到民间。
错误也许并不在传统节日,而在于我们自己。当代人把极具文化气韵的中秋节简单归纳为吃,这说明当代人已泯灭了追求精神享受的心情与兴趣。我们当代大学生热衷于过洋节,因为它比传统节日往往更多地存在着娱乐性。喜欢圣诞节的我们并非出于宗教信仰,我们的理由往往是“因为罗曼蒂克”,“是一个HAppY的借口”,等等。
现代化的步伐迈得再坚定、再迅速,也不会有人愿意去接受一个失去祖先和传说的民族。在传统节日日益被遗忘的今天,人们应该从源头上深刻反思:为什么自近代以来,我们缺乏文化内在的驱动力?我们要考虑,如何妥善处理传统文化的延伸与丰富,并以此为基点,找到一个新方案打开出路,合理地构建良性的、崭新的民族文化心态与内涵,为民族素质的提升提供健康的土壤。
节日是各民族特定文化传统的集中表现,我认为其盛衰有内外古今多种社会原因。
观念与意识。中国传统节日活动中至少半数以上带有祭祀、祈祷、求福、辟邪色彩:腊月送灶;正月迎喜神,祭祖;二月百花生日,观音诞;三月清明扫墓;四月浴佛,立夏享先;五月端午采百药、饮雄黄酒、除病消灾;六月谢灶曝经;七夕乞巧,中元祭鬼;八月初三灶君生日,中秋拜月;重阳佩茱英登高;十月祭祖烧化寒衣;十一月冬至,祭祖迎喜神。很长一段时间里,上述节日和习俗被贴上迷信和封建标签,在“反封建主义”的旗帜下,中国历史上的各种传统节日屡屡遭到破坏,逐步出现了断裂和冷寂,特别是在“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父辈们,有许多人已经对中国传统节日极端冷漠了。
缺少深入人心的立法与教化。传承民俗文化并不是一时一刻的事情,如果没有一种深入结合的信念进行引导,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建立一种较为刚性的机制来保证这种热情的持续。日本、韩国分别于1950年和1960年就通过了专门的《文化财产保护法》,而直到目前我国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建议稿)》才进人到立法计划。在日本和韩国,在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时,他们会将民俗文化内容写进课本,甚至连课外活动都穿插民俗内容,我们在这方面却做得很少。
当 代的社会生活习惯。许多传统节日与农事和社群娱乐有关,如端午龙舟竞渡、元宵闹花灯等,在农业文明的社会,大家手中的农活儿再忙,都会腾出过“节”的时间。以前,我国的三大传统节日除春节外,端午和中秋都没有列人国家法定假日,人们依然是“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过节没有时间,也是个实际情况。但随着新的放假制度的出台,这一现象有望得到改观,新的假期制度将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且各放假1天,这对传统节日的再次兴盛会不会起到一定作用,还需我们在以后的实践中进行调查和研究,仅对于刚过去的清明节来说,就表层上面讲,我们欣喜的看到了传统节日的回暖现象。
此外,传统节日所组织的娱乐活动太少,由政府或单位举办文娱演出,又普遍缺乏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感。从前的春节游艺、端午竞渡、中秋拜月都是娱乐性强、参与者众的民间民俗活动;而现在春节看“电视晚会”,中秋购买月饼,端午节吃粽子—这一家一户的闭门过节,能好玩儿到哪去?
与往年不同,国人在经历了“端午节申遗风波”以后,一些人从“传统节日集体失忆症”中警醒过来,多多少少地意识到该为传统文化做些什么了。
复兴中国的传统节日,更应该从文化内涵人手,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吃喝玩乐等商品消费层次和一些表面花哨的过节形式。重新倡导“内在的立法”,无论对保护民族文化传统,还是开拓民族文化新的走向,都还有现实意义。
要保护传统节日,更应强调传统节日的现实意义,用心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并且能够以创新的精神发展传统节日文化,让更多的人乐于参与这种文化活动,了解文化的源流。
历史和传说有时可以构建和丰富一个民族传统的文化生态。端午、七夕、中秋、重阳、春节这些大大小小的传统节日里,都留存着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记忆,这些节日就像是一条珠链,将传统文化串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积淀成一种文化心理,并在“润物细无声”中铸造起了独特的民族精神。
随着社会发展,中国的传统节日也必将“在变化中生存”,有的会淡化,有的更浓郁,而有的则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内涵。当然,这种变化是老百姓选择的结果,是社会生活一点点继续积累的结果。民间的东西最终还是要回到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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