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借贷怎么分
会计分录借贷具体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和该账户所记录的经济内容的性质。通常情况下,资产类、成本类和费用类账户的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收入类账户的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1、借贷方向通常是要根据会计科目分类情况定性为“借”或“贷”。
(1)当会计科目属于资金占有方,这个时候会计科目:资产/费用 表示资产增加、负债减少,则+记“借”、-记“贷“
(2)当会计科目属于资金来源方,这个时候会计科目: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表示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收入,则+记“贷”、-记“借”。
2、把“资金占有科目”设想成“自己”;把“资金来源科目”设想成别人
3、借方和贷方只是记账符号,借方在左边,贷方在右边
(1)通常情况下借方是资金流出,贷方是资金流入
(2)根据公式
公式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公式②所有者权益=利润+资本资产=负债+利润+资本
公式③利润=收入-费用资产+费用=负债+收入+资本
(3)对于公式①、②和③,左边的项目(资产和费用账户)被加到借方,而右边的项目(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资本和收入)被加到贷方。相反,具有左性质的项目减记为贷方,具有右性质的项目减记为借方
(4)记帐就是记录一个事物的两面,所以一定要有借款,借款一定要相等,即余额
举例说明
假设,甲公司(自己)向银行借款50万,甲公司接受股东投资50万
理解:也就意味着,甲公司属于资金占用方,甲(自己)向别人(银行和股东)“借”100万=别人(银行)“贷”款给甲(自己)50万(现金);别人(股东)“贷”给甲(自己)50万(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