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和湖州的医保什么时候可以通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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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12月12日,杭州和湖州的医保可在指定医院进行报销,也就是通用,具体医院见下表:
医保报销必须在一个结算年度(指自然年度1-12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结算年度内申请核销,结算年度的最末一个月的医疗费用可顺延至次年一月底。即1-11月份的费用必须在12月31日前报销,12月份发生的费用在次年1月31日前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子女统筹人员、“两费”离休干部配偶发生符合规定的急诊、转外就医、系统故障、异地就医等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医保报销方式:
填写《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参保单位统一代办时加盖公章),持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化验单、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有关资料,到中心申请报销。
报销外伤或涉及第三方责任相关医疗费用,还需提供外伤经过情况说明原件一份;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医保中心-浙江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医疗机构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医保中心-医疗费报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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