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使用手机十个严禁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二百零四条有详细规定:
1、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
2、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
3、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
4、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
5、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
6、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
7、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
8、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
9、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
10、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
拓展资料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队)
三大纪律
1.一切行动听指挥;
2.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3.一切缴获要归公。
八项注意
1.说话和气;
2.买卖公平;
3.借东西要还;
4.损坏东西要赔偿;
5.不打人骂人;
6.不损坏庄稼;
7.不调戏妇女;
8.不虐待俘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党政干部)
三大纪律
1.一切从实际出发。
2.正确执行党的政策。
3.实行民主集中制。
八项注意
1.同劳动同食堂。
2.待人和气。
3.办事公道。
4.买卖公平。
5.如实反映情况。
6.提高政治水平。
7.工作要同群众商量。
8.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
1、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
2、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
3、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
4、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
5、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
6、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
7、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
8、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
9、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
10、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
拓展资料:
一、“八个不准”是在1986年7月3日全军端正党风、整党情况汇报会上首先提出的
1、不准打骂体罚士兵;
2、不准接受士兵礼物;
3、不准侵占士兵的利益;
4、不准对士兵罚款;
5、不准酗酒;
6、不准赌博;
7、不准看淫秽物品;
8、不准弄虚作假。
二、部队“十个严禁”
1、严禁借过年之机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钱物;
2、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年、进行非公务性宴请;
3、严禁下级单位向上级领导机关送钱送物;
4、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5、严禁截留、挪用和私分各类慰问金、慰问品;
6、严禁用公车出长途探亲访友、旅游、办私事;
7、严禁到所属部队从事非公务性活动;
8、严禁对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违规上互联网;
10、严禁借过年之机向官兵推销节日用品。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内务条令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军队单位应当采取审批备案、规范使用时机场合、设置禁用标志、屏蔽信号等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移动电话的使用与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使用公网移动电话,必须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并报所在单位司令机关备案,使用移动电话,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
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
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
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
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
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
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
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
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
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
1、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
2、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
3、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
4、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
5、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
6、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
7、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
8、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
9、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
10、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
拓展资料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队)
三大纪律
1.一切行动听指挥;
2.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3.一切缴获要归公。
八项注意
1.说话和气;
2.买卖公平;
3.借东西要还;
4.损坏东西要赔偿;
5.不打人骂人;
6.不损坏庄稼;
7.不调戏妇女;
8.不虐待俘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党政干部)
三大纪律
1.一切从实际出发。
2.正确执行党的政策。
3.实行民主集中制。
八项注意
1.同劳动同食堂。
2.待人和气。
3.办事公道。
4.买卖公平。
5.如实反映情况。
6.提高政治水平。
7.工作要同群众商量。
8.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内务条令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军队单位应当采取审批备案、规范使用时机场合、设置禁用标志、屏蔽信号等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移动电话的使用与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使用公网移动电话,必须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并报所在单位司令机关备案,使用移动电话,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2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3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4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息;5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境)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话。6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7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移动电话录音、摄影、摄像和开通定位服务功能;8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9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境)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10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