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在杀死西门庆后,为什么没有被判死刑呢?
武松杀人的背景在宋朝,但写着《水浒传》的施奈德本人基本上可以看作是元朝人。元朝的特点之一就是所谓的“元广天下”。法网不密切,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总体比较庞大。事实上,蒙古人始终不完全适应农耕文明形态的国家管理模式,没有被接受。草原游牧社会的很多管理都在遵循。在草原游牧社会,部落之间的相互怨恨基本上是正常的,不认为复仇是违法的,而是给予鼓励。施耐庵祖先的苏州出生于泰州,大部分居住在盐城一带,但这一带基本上是南宋长期统治的地方,与经历三四百年异族统治的烟云地区不同。
与金国蒙古连续统治100多年的北方地区不同,大体上是重视礼法和秩序的儒家社会。施耐庵出生的时候,南宋已经灭亡了20年,但对儒家社会并不完全陌生。所以施耐岩是武松在向潘金莲、王派、徐文庆为武大郎报仇时,基本上按照他对宋朝法律和社会秩序的理解写的。当然,前提是承认武松和舞台之间的血缘关系。此外,这种血缘关系与一般兄弟关系不同,在宋朝,民间基本上是山制,因此兄弟之间一般没有血缘复仇的基础。但是武松的情况除外。因为父母去世得早,武松在舞台上养育,真正意义上的大哥和父亲一样。
这是以礼法要求的血族复仇为前提的。武松出差回到阳谷县后,知道舞台已经死了,没有亲自动手,但先四处走动了解情况,然后去县厅诉苦,要求为玄太爷爷主持正义。得到西门庆恩的贤泰被判定舞台上的死亡是士兵,没有杀人嫌疑,驳回了武松的要求。这样,武松通过正常途径调查舞台死亡的可能性就等于不存在。只有这样,才能走向个人复仇。武松杀人前也先找到了验尸的主作,火化舞台尸体时私下保存的舞台遗骨也可以证明舞台确实中毒死亡。另一方面,武松来到邻居家,作为证人。试图先迫使潘金莲承认。潘金莲不承认。
王波想把责任推卸给潘金莲。所以确认了潘金莲杀人,潘金莲也承认王太太帮助了她。也就是说,证人的证词和证据都很齐全,事先准备好自白录,让潘金莲和王波盖章,武松开始杀人。武松杀人后也没有逃跑,带着已经确保的证人的证词和证物再次向法庭自首。这表明他在杀人之前已经对结果进行了比较理性的分析和计算。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也有翻身的机会,所以他也不必逃跑,去自首了。玄泰灵的最后一次判决证明了武松的分析和期待是合理的。因为承认了他的血族复仇的正当性,所以减轻了处罚,不仅是盟主,而且不是死刑。
如果是死刑,就要踩服结节车,要有姐夫的审查才能执行。也就是说,是斩首之后。在现代社会,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承认个人复仇和血族复仇的正当性。如果你仍然决心报仇,就要像武松一样提前做一些作业。首先要明确考虑结果,并将可能的结果控制在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如果决定了不顾一切的复仇,就不要喊委屈。数十年前被杀害的亲属,不管是非曲直,自己的复仇行为在现代法律眼里都是同样的杀人。不会因为复仇而获得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