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和商品类别是什么意思

 我来答
顺畅且平实灬布丁7942
2022-10-17 · TA获得超过368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218
采纳率:98%
帮助的人:137万
展开全部

商品名称和商品类别是什么意思

  商品名称和商品类别是什么意思,买卖商品时都离不开商标,很多人在买商品的时候都是先看商标的,商标也是我们的信誉保证,作用非常大,下面为大家分享商品名称和商品类别是什么意思。

  商品名称和商品类别是什么意思1

  商品名称是指为了区别于其他商品而使用的商品的称呼,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定名称。命名的方式可以从商品功能、商品形象、商品产地、商品的象征意义等方面着手,一般以文字形式表示。

  商品的通用名称,指为公众所熟知的商品的一般名称,如:电视机、计算机、桌子、衣服等等。通用名称只是指同一类商品的名称,不能用来区别同一种类的不同商品。

  商品类别是商品根据用途 材料 等分类的。

   商品类别是什么意思

  商品类别是指商场提供给消费者的相关商品群,我国零售企业对商品类别的分类有两种基本方法:

  1、按照消费者的需求及特征划分。如按消费者的衣、食、住、用、行划分,有食品类、服装类、鞋帽类、日用品类、家具类、家用电器类、纺织品类、‘五金电料类、厨具类等;按照消费者的需要层次划分,有基本生活品类、享受品类和发展品类等;按照消费者购买行为划分,有日用品类、选购品类和特殊品类;

  2、二是按照商场经营管理商品的角度划分,如按经营重要程度划分,可分为主营商品、一般商品类和辅助商品类,主营商品类在销售额中占主要比重,反映商场的经营特色,是商场的利润的主要来源;辅助商品类是为了配合主营商品的.销售,满足顾客的连带需要、例外需要的商品,在销售额中的比重较低;这种划分有利于商场的经营管理。

  商品名称和商品类别是什么意思2

  一、商品类别是指商场提供给消费者的相关商品群。

  二、我国零售企业对商品类别的分类有两种基本方法:

  一是按照消费者的需求及特征划分,如按消费者的衣、食、住、用、行划分,有食品类、服装类、鞋帽类、日用品类、家具类、家用电器类、纺织品类、‘五金电料类、厨具类等;按照消费者的需要层次划分,有基本生活品类、享受品类和发展品类等;

  按照消费者购买行为划分,有日用品类、选购品类和特殊品类;按照消费者的年龄和性别分有老年人用品类、中年用品类、青年用品类、儿童及婴儿用品类;女士用品类、男士用品类等。

  二是按照商场经营管理商品的角度划分,如按经营重要程度划分,可分为主营商品、一般商品类和辅助商品类。主营商品类在销售额中占主要比重,反映商场的经营特色,是商场的利润的主要来源;辅助商品类是为了配合主营商品的销售,满足顾客的连带需要、例外需要的商品,在销售额中的比重较低;

  辅助商品类是商场为了吸引顾客,提高商场规格,促进主营商品类和一般商品类的销售,在销售额中占有的比重最低;按商品销售的顺畅程度划分,有畅销商品类、平销商品类、滞销商品类和冷背商品类;按商品质量及价格划分,有高档商品类、中档商品类和低档商品类。这种划分有利于商场的经营管理。

  商品名称和商品类别是什么意思3

   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是指用以区别其他商品使用的商品的称呼。商品名称又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定名称。

  商品的通用名称,指为公众所熟知的商品的一般名称,如:电视机、计算机、桌子、衣服……等等。通用名称只是指同一类商品的名称,不能用来区别同一种类的不同商品。例如:计算机这一通用名称是无法用来区别,“联想”公司生产的计算机与“长城”公司生产的计算机。

  商品的特定名称,是指对特定商品的称呼,如:加饭酒、茅台酒、21金维他、两面针牙膏……等等。商品的特定名称只要不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大多可以注册成为商标。

   商品名称与商标的区别

  1、商品名称具有大众性,为公众所有,人人可以使用;

  而商标具有专用性、专有性。

  2、商品的通用名称是用来区别不同种类的商品的,商品的特定名称是用来区别同种类商品的(特定商品、特定物);

  而商标虽然也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但主要是用来区别不同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

  3、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因为它不仅不能区别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销售者,而且还会把本该属于公众使用的称呼变成特定人独占,造成不应有的垄断;

  商品的特定名称只要不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大多可以注册成为商标,例如:21金维他、茅台酒、两面针牙膏等,他们既是商品的特定名称,又是商品的注册商标。

  4、商品的名称系自然产生,无须办理任何手续;

  5、注册商标必须经过申请核准后才能成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一般情况下不受法律的保护,只有知名商品的名称,才能获得《反不正当竟争法》的保护。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商标的所有人对商标使用不当、保护不当,尤其是驰名商标,则有可能该商标将逐步自然转化成为家喻户晓的商品通用名称,商标将失去显著性,商标所有人也就丧失了对该标志的独占垄断权。例如:阿司匹林、尼龙等都有类似的经历。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朗深技术(长沙欧尼达)
2023-07-25 广告
选择中间件产品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应用类型和需求:首先需要确定中间件产品的应用类型和具体需求。例如,如果企业的应用只是传递消息,而对高可靠、高并发、高效率无特殊要求,可以选择消息中间件;如果应用是典型的关键任务的联机事务处理系统...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朗深技术(长沙欧尼达)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