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面试不合格怎么申请复核
教资面试不合格申请复核的方法如下: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名所在地的市、州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提出复核申请,由市、州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复核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在指定时间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受理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据网友反馈,大约一到两天就能知道复查结果。总的来说,复核的速度快慢根据申请人数而定,如果人数少,审核的就快,人数多审核就慢。
教师资格证申请注意: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向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
对于户口不在北京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鉴定,既要有工作单位的证明,又要有在本市存放人事档案的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北京的,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同一申请人1年内只能申请认定1类教师资格。
3、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毕业生),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统一办理。
4、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在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按社会认定要求由个人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通过认定后,凭领证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对教资面试有异议申请复核的方法如下:
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起10日内向指定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邮箱,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但是!也有地区是不予复核的!
不同的省份对复核的规定也不完全相同,具体如下:
1、天津,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通过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2、河北,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3、黑龙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江西,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面试报名考区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评审过程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5、湖南,依《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39 号)文件规定面试成绩不予复核。
6、广西,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向考区主管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由考区主管单位受理和回复考生。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