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是严重疾病及传染病不招。
对因有某些疾病或生理缺陷而不能报考者或不能报考的专业,以及关于检查方法、手段、结论等方面的规范均作出详细的具体规定。旨在保证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质量,亦使有一般疾病或生理缺陷的青年有入学深造的机会。由地方各级招生委员会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内容包括患有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患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患有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招生体检:
招生体检是指凡参加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的体检。通过体检,一方面,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体检结果将作为考生档案的一部分,供高校录取时参考。招生体检考生要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检验等科室系统的体格检查。
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标准》中,对不能录取和限报专业的情况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还要求招生部门应向广大考生公布《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包括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